昨日,山东教育招生教育院专家对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为考生及家长们梳理出七大政策变化。
变化①
志愿设置优化细化
今年考生志愿卡进行了优化。细化了提前批调剂志愿,将是否服从调剂的志愿由过去的1个增加到4个,分为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和其他类。对艺术、体育、对口高职的志愿填报时间进行了调整。为了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有效性,提高学校报到率,今年
将艺术、体育、对口高职按照普通本科和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分两次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一批、二批、三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8月1日-2日,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二批的文理科院校及专业志愿。
今年仍然强调考生务必要认真填写志愿卡,填报后须由本人在志愿确认单签字确认,以示负责。志愿一经签字确认,不能再作改动。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体现考生个人意愿。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变化②
录取参考综合评价
探索多元化录取模式,在征求志愿阶段录取时,拟在专科(高职)二批部分院校中进行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综合评价信息在录取中的作用,要求招生院校在确定录取名单时要把综合评价信息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改进和完善向院校提供综合评价信息的方式,进一步将综合评价信息内容和原电子档案内容结合好,以方便高校使用;进一步做好对考生个人信息和录取信息的保密工作。
变化③
优先录取新增四类
除原有的九类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外,新增加四类特殊考生可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分别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变化④
本省新生不迁户口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8年起,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我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变化⑤
少年班等报考换地
少年班报考要求有变化。过去少年班考生不通过县市区报名,每年根据中国科技大学提供的材料和要求给各市单独发名单,要求单独报名编号,不参加我省的统一编场,试卷由学校评阅。今年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少年班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报名、编排考场、考试和阅卷工作,阅卷结束后由省考试院给学校提供成绩。
港澳院校内地招生报名办法也有变化。澳门5所院校和去年相比报名办法有变化:去年所有学校报名均由各市负责组织。今年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由考生直接和学校联系。另两所澳门科技大学和镜湖护理学院可通过网上报名、也可通过各市报名。
变化⑥
明确处理四类作弊
除去年规定外,今年教育部对四类作弊行为及处理意见给予进一步明确: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相应的行政处分。
变化⑦
思想考核修改提法
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的提法有变化:2007年为“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2008年改为“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记者 仇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