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KICAC)是韩国政府根据2001年7月24日颁布的《韩国防治腐败法案》设立的国家级独立防治腐败机构,于2002年1月25日正式对外办公。韩国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直接对总统负责,主要职能包括完善预防腐败法律制度和制定实施防治腐败政策。
韩国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设有理事会,由九名专员组成,其中三名常务专员由总统指定,其余六名专员由总统分别根据议会和最高法院大法官
的推荐任命。所有专员的任期均为三年。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现有172名工作人员,秘书处负责向理事会提出防治腐败政策建议,并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韩国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的职能包括:组织协调全国防治腐败工作,完善法律制度结构,处理腐败举报,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在全社会进行廉政宣传教育,与国内其他部门合作打击腐败,参与国际防治腐败行动。
韩国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的目标是:完善法律和行政机制,协助查办审理腐败分子,培育社会廉政文化和促进防治腐败合作。
韩国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通过采取综合措施预防腐败,努力在各权力机关之间形成制衡,并在韩国历史上首次引入了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制度,因此在韩国政府防治腐败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根据工作需要,韩国政府于今年2月将独立防治腐败委员会与韩国监察专员署合并为国家权益委员会,负责韩国防治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