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广西籍砍手者黄某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即使如此,受害者何爱华仍不能缓解心头之痛:2004年10月20日的那一刻,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左手已经被抢包的歹徒砍了下来,仍奋力追向抢她手提袋的3个歹徒,追了约有5米时,周围的人才听到她的惨叫:“我的手!我的手!
”
当时何爱华的包里只有21元钱。作为一名月工资仅700元的酒店服务员,何爱华已3次在广州遭盗抢。
这个被人们认为“判得真重、真痛快”的判决,和广州“剑兰行动”遥相呼应。
广州,对惩治“两抢”(抢劫、抢夺)下了最大的决心。“剑兰行动”,这一以打“两抢”为主的严打行动,从2005
年8月开始,将一直持续到10月。截至8月中旬,广州警方已抓获街头现行犯罪嫌疑人2226人,破获刑案1000余宗,其中“两抢”案600余宗。
“我们不停地战斗,很累,但让何爱华式的悲剧消失,一定要整个社会都动起来!”一位参与“剑兰行动”的警察对本报记者感叹。
他天天在为这个行动奔波。事实上,他至刑警队工作后,已经有一年多没有正式休假了。
他们的嚣张,让警察愤怒
警察们确实无法想象,这些“两抢”分子竟敢在市公安局所在的起义路上撒野。
2005年7月25日上午7时,欧女士骑着自行车经过起义路时,一辆摩托车呼啸而来,后座上的男子举刀向挎包带砍过来,欧女士满手是血,腕动脉和三根肌腱已被砍断。
闻声奔跑出来的警察气极——“这些人的胆子真大,无所忌惮了!”
“两抢”行为的嚣张到了什么程度?警方一份调查报告披露,在2000年-2003年这4年间,抢劫案平均每半小时发案一起,抢夺刑事案件平均约24分钟发案一起,并且“两抢”、“两盗”案件占总刑事案件一半以上,这是“两抢”
的高潮顶峰。
在警方的打击下,2004年开始,“两抢”发案率有所下降,但其总数依然达8万宗。截至今年7月,“两抢”、
“两盗”占全广州5万余宗刑事立案的三分之二,在治安案件中,抢夺案平均增加了两成,广州市13个区(县级市)中有5 个区上升幅度甚至达到了40%。
另一方面,“两抢”的作案手法变得越来越恶劣——有用辣椒水喷面抢劫的,有团伙合作在偏僻路段扼颈、殴打并抢包的,有用面包车把人强拉入车内,抢劫完后再推出车外的……
因此,“两抢”引起的民愤越来越大。广州市人大代表陈彦文在2005年市“两会”时叹道:“我一个客户的妻子到广州来,竟然声称是‘冒着生命危险来广州’……我们都希望广州好,但是广州的形象已经受到很大影响了。”
2005年8月2日,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市政法会议上拍了桌子——“群众的安全感从何而来?群众有意见是正常的,没意见倒是不正常的!”
张桂芳认为,广州近年来在治安上投入的人力、财力是前所未有的,但为何“两抢”犯罪分子仍如此之多?
他说,这和连年攀升的外来人口犯罪有关,2003年抓获的疑犯中83.8%的人员属外来人口,2004年升至
87.5%,今年上半年已达88.2%。张桂芳称,按此趋势发展下去,今年可能突破90%。其次,有些性质恶劣的飞车抢夺,曾因所抢数额较少,便被轻处。按法律规定,飞车抢夺数额不超过500元,被害人没有受伤的,作案人被抓获后只能以飞车抢夺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即使按抢夺罪定罪,刑罚也不过3年以下。
有些群众有意见,抓进去的“两抢”分子要“关死他”!但是警察认为:“我们只能按法律规定处理这些抢夺分子,消除‘两抢’现象是个全社会都要努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