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感与耻感
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在她出版于1946年的著作《菊与刀》中说:“和西方比起来,信仰基督教的民族有原罪感,他做错了,知道自己有罪就会承认,就会忏悔。日本的耻感文化就是做什么事都没有好坏之分。只有羞耻之别。他作了恶,犯了罪,只要这个事情没有被发现,没有被揭穿,没有让他感觉到
羞辱,他就不会认错。他只要感觉到羞耻,他又会选择包括自杀、切腹这些激烈的行为自裁。”
子对此的理解是:“侵略的行为在日本的文化里,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如果战争受害国让他赔偿,让他对被侵略的国家谢罪,他就羞耻了。他就会记住。恰恰是战后这些被侵略的国家没有揪住他,没有彻底让他认罪。按照日本的文化逻辑,他就没错。他不认错,他没有在世界面前感到羞耻,他就可以掩盖过去。”
子是“世界抗日战争史实维护联合会”在中国的成员。10年前,由于到日本采访华侨领袖林同春的机缘,子接触到了“花冈案”。10年来,子一直跟踪采访“花冈案”。
“花冈案”的和解使很多人感觉难过。“如果我们的受害者能向韩国人一样,不要他这个钱,就是要他战争赔偿,要他谢罪。那样可能我们会获得尊严。可恰恰是我们太容易被分化瓦解,受害者被分化就觉得,得到一点总比不得到好,见小利忘大义。所以我们这个民族在二战之后赔偿的问题上屡屡吃亏,屡屡受欺。我们虽然也是战胜国,但是我们作为战胜国跟别的战胜国比起来,不管是在日本人的眼里,还是在世界的眼里,是不一样的。你这个民族要有凝聚力,民族性格要强悍,我们可以不要像韩国人在被侵犯时那么刚烈,那么强硬,但起码我们要自尊,有尊严别人才不敢欺负你。”
2004年10月,经过漫长的诉讼之后“花冈案”结案。“‘花冈案’和解以后,日本朝野,不管左翼右翼,一片欢呼。因为这是日本试图用来解决战后遗留问题的一个模式。日方就想这样,不道歉,不赔偿,不谢罪。给受害方一点小钱就解决问题。这样的做法符合日本处理战后遗留问题的思路。日本政府是在掩盖和抹杀它的战争罪行,而且它的处理方式居高临下,不平等,它摆出施舍者的姿态。从整个过程来看,让受害者有耻辱感。”
2005年2月,因为有11名中国劳工拒绝接受日本的审判结果,拒绝领取“慰灵费”,“强掳中国人思考会”决定重新起诉日方,他们委托美国专门从事犹太人战争索赔案的律师白瑞·费雪尔提起诉讼。在开始诉讼之旅前,在“抗日战争史实维护联合会”加拿大会议上,子建议发动全球华人募捐,随后募到的20万人民币发到了受害者手中,给那些不领“慰灵金”的中国人补偿。领和解基金的人每人平均250000日元,约合人民币大约17000元左右,加上付给孩子的助学金的5000元人民币,总共是22000元。我们给拒绝领取‘慰灵费’的受害者25000元。我们鼓励他们坚守自己的气节和尊严。”
“对战争受害者的赔偿,别的国家是怎样做的呢?在亚洲日本向韩国道歉了,给了补偿金。1951年日韩签署《日韩条约》的时候,日本政府在《日韩条约》中表示了道歉。在东南亚,日本对印尼、菲律宾都支付了赔偿金,包括越南都有赔偿金。另外跟荷兰也达成一个私下协议,因为在太平洋战争的时候印尼群岛是荷兰的殖民地,有很多荷兰国民在这里居住,日军把荷兰公民的财产没收,把他们关到集中营。战后,日本与荷兰私下有个秘密条约,给了荷兰赔偿金。其余的战争受害国道歉和赔偿的问题就被《旧金山条约》一风吹。因为《旧金山合约》的谈判和签定是由美国主导的,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占领日本,美国要求日本签署《旧金山合约》后归还其领土。那时因为朝鲜战争美国要扶植日本,就由美国主导将对日本宣战的几个战胜国拉到一起,跟日本和解,要求战胜国放弃战争索赔。《旧金山和约》中国和苏联都没有参加。因为中国和苏联属于东方阵营,被《旧金山合约》排斥出去了。《旧金山合约》之后日本政府和台湾国民政府有一个《日台合约》,但蒋介石政府在那个时候先行放弃了赔偿。为什么放弃?日本用了一手就是挑拨离间,在谈判的时候把‘你不放弃赔偿,我就承认北京政府,不承认你台湾政府’作为一个筹码,逼蒋介石就范。也是因为台湾问题压在那儿,大陆放弃了战争赔偿。
“在战后赔偿的问题上,德国做得很彻底,不仅是在战后赔,等于这五十年一直在赔。而且赔完受害国家以后在1999年又赔偿劳工。德国除了赔偿作战国也谢罪。关键是德国人从二战的苦难之中真正反省谴责战争,所以德国总理向受害国下跪,不停地向受害国谢罪,忏悔。德、意、日三个法西斯轴心国只有日本被美国放行。日本被美国放行以后一直对其侵略罪行采取回避和遮盖的态度,直到今天。今年在莫斯科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的庆典小泉不是拒绝出席吗?”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