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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活动期能否结婚?

时间:2011-12-29来源:青岛健康医疗频道

 在肺结核活动期间,患者需要克分休息、及时治疗和增加营养,才能使病灶逐渐吸收好转。如果活动期结婚,会带来下面五方面的危害:

 
(1)会将病传染给对方。
 
(2)新婚时,情绪兴奋,容易疲劳,会使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性患者。
 
(3)妊娠对肺结核不利,婚后怀孕,可使身体各旺器负担加重,早期汪娠反应可影响营养的供应,随着胎儿的长大,母体对营养的需要量也增多,更会降低抵抗力。
 
(4)分娩时,对肺结核也有影响,如产后腹压突然下降,肺部扩张,都可成为原来已经静止或愈合的病灶再次发作的诱因。
 
(5)对优生有害,比如抗结核药物链霉素等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中毒,导致新生儿耳聋或平衡失调。所以,处在肺结核活动期的男女青年不宜结婚。
 
目前有大量的抗结核特效药(如链昌素、异烟饼、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等),可使大部分新发病的患者经过半年到1年半时间的治疗而痊愈,而且复发率也很低。因此,患有肺结核的青年应该早期治疗。一蹬在结核治愈后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