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本报热线电话接到了大量市民举报“僵尸车”的情况,本报将市民反映的约130条、200余辆“僵尸车”的信息向交警部门反映 。18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对市民所举报的情况高度重视,并组织各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门的研究部署,要求对市民所举报的“僵尸车”必须全部查实并依法处理。
“八大湖小区的鄱阳湖路上,有辆车号为鲁BW51××的面包车,轮胎和门都没有了。”“鞍山三路上有四五辆僵尸车,停那有四五年了。”……自本报开通举报“僵尸车”热线电话以来,共计接到市民举报信息约130条,涉及“僵尸车”200余辆。记者调查发现,在举报“僵尸车”的大量市民里,影响环境、占用资源、存在安全隐患,是市民讨厌“僵尸车”的最重要原因。
本报随后将所接的市民举报的“僵尸车”信息向交警部门反映,这些情况引起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据民警介绍,通过市民举报的情况来看,“僵尸车”主要集中在市南、市北两区,原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相对较少,从“僵尸车”停放区域来看,开放式小区、市场、商场超市等附近的小路、支路上,是“僵尸车”的主要集中位置,在车型方面,绝大多数是微型面包车、厢式货车等,并且无牌车辆较多,而这些车辆的主要作用,是被用来当仓库。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市民反映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将全部过筛、逐一排查落实 ,对在市、县两级城区内主次干道(含两侧人行道),特别是未通车的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长期无人问津、破烂不堪占用公共交通资源的车辆,交警部门将采集车牌、车型、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进行排查,并限期车辆七日内自行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