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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色鑫 请问,福林万家二期的房产证何时能够办理。去年就这个问题咨询过,说是已督促晟业公司加紧办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现在住进来已经一年了,房产证何时办还是迟迟没有动静。假如开发商迟迟不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会一直拖延下去,而不能够办理房产证?我们业主想着急办理,到底该跟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够推进该事项,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福临万家项目由于实测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开发商应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由于目前开发商尚未向我局申请补缴上述超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因而暂时不能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待开发商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将依法尽快为住户办理相关手续。 haiyunluan 都传了好几年要拆迁,为什么一直没有动静啊?作为市中心的棚户区,政府是不是应该早点有所行动呢。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经与市南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接,苏州路29号属于苏州路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范围内,近期拟公开征求居民意见。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请问廉租房补贴已领取好久了,就是分不到房子,看见身边同样条件,甚至比自己还好的条件的人,都分到了廉租房,真的很羡慕,我的廉租房何时可以分下来?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通过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实现了应保尽保。为逐步满足保障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近几年我市加大了廉租住房的建设力度,目前市内三区规划建设的廉租住房建设总量,已满足登记且符合条件家庭的数量。待这些房源全部建成后,目前已登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配租的家庭,将基本能够实现廉租住房实物应配尽配。按照属地化配租的原则,今年市北区已组织开展1200多套廉租住房房源配租工作,基本能够满足本区保障家庭实物配租的需求。今后其他区也将结合本区房源建设和竣工情况,陆续开展实物配租工作,届时您反映的问题将逐步予以解决。 留言板 请问留青发展的毕业生,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吗?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留青发展的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各区市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过程中,待项目竣工交付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如您还有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政策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留言板 请问今年第二批保障房何时上市?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目前,我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在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青岛房地资源网()发布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您多关注相关信息。 留言板 你好;陈局长 我看报纸电视对外的打工者的 保障房政策在几年前就喊出来了。。 到网站查询了两年,这两年中网站政策一直在制定中。两年也没出??? 外地人应该到哪里办理咨询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 1.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 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目前,各区市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建设过程中,待项目竣工交付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如您还有问题咨询,可以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政策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留言板 今年现价房定价有的达到7000多/平方米,对于一家三口人(有小孩)要享受到政府的的房子要奋斗20年,生活质量不能奢求,是不是现价房房价定的太高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我市限价商品住房主要针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20%以上比例下浮确定。因区域不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异也存在较大差异。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与工作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便民惠民政策、提升服务工作质量,继续为我市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有力的支持,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服务保障民生双促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继续加大对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力度。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我市继续加大对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向7330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个人贷款10.57亿元,为其购房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扶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2月1日起,符合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自新政实施以来,至8月底我市共向1023个职工家庭发放经济适用房贷款1.45亿元,使这部分职工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惠。同时,职工取得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还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这也将大大减轻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筹措首付款的压力。本项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金支持力度,切实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的社会效能,被评为“青岛市2013年第一季度十大民生事件之一”。 二是加快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建设。“足不出户”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一直是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开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方面推陈出新。为满足群众日益丰富和多元的服务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加速、提升、创新、增效”的要求,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按照“放眼全国、争创一流”的指导原则,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实际,开发建设居于全国一流水平的“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目前各项推进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预计到今年年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将全面建成,届时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即可“足不出户”预约、申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查询等各项业务,显著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节约群众办事时间,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留言板 通山路一带的老楼卫生条件极差,请问政府的拆迁计划什么时候开始?现在拆迁是不是都要去白沙湾选房子。 青岛市城乡建委 网友,您好。 通山路周边的筒子楼、平房有改造计划,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如选择异地安置,目前房源仅有白沙湾。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想问下公租房今年有信息吗,最快什么时间能分下公租房。 谢谢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2013年计划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布在李沧区、黄岛区等区域内,具体配租项目将结合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在今年年底前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并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配租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各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配租工作。其他具体相关政策,您也可拨打我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留言板 我的社保的缴费基数是2000,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2500,我每月扣除各种费用后实际到手的工资大约2300。请问我的工资收入应该算是多少? 青岛市民政局 嘉宾,您好!您的工资收入应该是2300元。谢谢! 留言板 为啥只发补贴不给房子?为啥要有差别的对待我们精神残疾的弱势群体,家有父母同住有完全行为能力难道也不给分房吗?规定里可是没写着凡是二级残疾一律不给,但是执行起来是一刀切的原则。有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你们说的算得,法院才有权利作出结论。照你们这种方式和政策执行难道我们犯了错都可以免责?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在完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意见时,已征询市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均表示重度精神残疾人员,病情较为特殊,不具备独立居住生活的能力,因此,综合考虑安全等因素,对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人员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此类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可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名义共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参加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按规定进行配租。 留言板 经济适用房都计划要慢慢减少 至两年后完全不盖了 现在都有这么多人持证了 还不停的批新证 要让这些持证待购的怎么办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总要求,结合我市住房保障需求情况,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将建立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保障性住房从产权型向租赁型的转变,从“有住房”到“有房住”的转变。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新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新规划期内,我市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量。随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加快,部分符合条件的家庭也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留言板 招商海德花园高层属于什么类型的保障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项目为高新区商品住房项目,其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约130余套,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留言板 本人因为精神残疾一直被排挤在廉租房实物配租之外。父母都已60多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唯一住房弟弟结婚用了,家庭住房一直很困难,四处租房子住至今。我的生活和住房,靠微薄的补贴无法满足四处流浪的生活。不希望政府制定的政策让困难残疾人还被有差别的对待。期望制度公平合理。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我市在完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意见时,已征询市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均表示重度精神残疾人员,病情较为特殊,不具备独立居住生活的能力,因此,综合考虑安全等因素,对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人员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此类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可以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名义共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参加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按规定进行配租。 结束语: 各位市民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活动即将结束,来不及回复的问题我们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对您的关注和支持再次表示感谢,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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