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据2011年7月2日《青岛日报》报道:
在职脱产读研算不算“全日制”
读者赵云涛通过党报热线反映,他是一位基层的副科级干部,2007年经组织同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考,脱产赴中国海洋大学学习行政管理专业,并于2010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管理学硕士学位。但由于他报考的研究生类别为定向,被组织部门以“工作关系留在原单位属于‘在职’”为由,而被认定为“非全日制”,从而失去了公选领导干部的报考机会。他认为,目前有关部门简单地把学历分为 “全日制”和“在职”两类,是不合理和不科学的。
本报友情提示
基层干部小赵前几年经单位及有关部门同意通过了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脱产进入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习,经过努力如愿以偿地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日前他想报名参加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满怀希望的小赵在报考时却被浇了一盆凉水,小赵委屈地表示,他当时报考的定向类别,与非定向带走工作关系档案不同,定向上学不带走工作行政关系,档案仍然留在原部门,不参加毕业后的重新工作分配,而是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定向要求单位和学校对学生进行双重管理,组织关系可以转接到学校。然而就是这个“定向”把他考选干部的梦想打破: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小赵的文凭不是“全日制”,而是“在职”,不符合招考条件。
那么,小赵的这个学历到底算不算“全日制”呢?记者了解到,全日制,顾名思义是与半日制、业余学习、函授、网络教育、自考等相区分的一种教育模式,是“全天候”的教育学习。有关人士认为,小赵定向类别以及其他委托类别的研究生之所以被认定为“非全日制”,是由于我国对非全日制的定义和内涵的理解不够清晰造成的。记者了解到,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明确“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法》第十五条中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但是没有提及“在职”的相关概念。
岛城一位教育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如今我国在职人员的在读研究生基本上是全脱产学习的,学校方面对他们的教育方式、管理模式和考核标准等都是套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一套制度,因此实质上在校的在职人员接受的是全日制教育。日前,记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了中央组织部档案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中的定向或委培类别,只要实际按国家学校要求进行了全日制学习的,即使“档案关系‘在职’”,其获得的学历就应该被认定为“全日制”。但记者了解到,关于此项认定标准,各地都根据各自情况制定自己的政策,具体政策还需要参考当地政策。但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也认识到该标准的模糊性会将一部分“精英”拒之门外,正在着手研究新的界定标准。记者了解到,日前正进行干部公选的天津滨海新区就已将“全日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希望能够给予这些符合条件的人以合格 “准入证”。但岛城教育专家也提醒准备在职读研的市民,在目前“全日制”和“在职”两者关系依然模糊的情况下,报考在职研究生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本报记者
(本文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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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道来看,全日制是存在争议的,为什么参加了一月的全国统考,按照全日制模式培养的,发了双证的,却不算全日制学历呢?不合理。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中组部的规定:“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以后重新分配。”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们单位是2000年改制的单位事业转企业青岛市2008年第45号会议纪要我们单位没收到相关的文件,我们是央企驻青岛的单位,我单位99年按照青岛市30年工龄退休了一批事业编的人员。我们现在都30多年工龄了马上面临着退休。我们想知道45号纪要文件的内容。谢谢局长
纪敏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事转企人员待遇有关问题,需要了解所在单位多方面的信息,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在工作日拨打85912486,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为您做出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结束语:
纪敏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对于这些意见,我们会认真总结,进一步改进提升我们的工作。对一些今天没有当场答复的问题,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给大家明确答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疑惑或者好的建议,可以通过我局在线问政平台提出,也可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拨打12333热线电话。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或者意见建议,我们会认真处理,积极答复,请广大网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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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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