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日讯 今天下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敏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大学生就业创业”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1828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130个,嘉宾现场回答95个问题。对于现场没有答复完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在网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二次答复,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纪敏(一排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网谈实录:
开场语:
纪敏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纪敏,很高兴到这里与大家进行交流。民生在线活动开办以来,大家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我们的各项工作,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大家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大家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在线问答:
留言板 青岛鲁碧水泥制造有限公司10年没涨工资.30多年工龄每月满勤开不到1200元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因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下线后将安排相关部门予以调查。谢谢您的参与。
wan事如意 档案放在人才中心,到公司10多年,公司一直没给提取到公司保管。现在要去提取档案放到公司保管,人才中心说必须补交上几千元的保管费才能提取。请问这种情况,放在人才中心档案费用是单位出还是自己出?青岛市有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单位给交?
纪敏 网友您好!个人在人才中心签订协议委托存档的,档案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厅相关文件规定应该是个人缴纳,没有文件规定必须是单位交。单位在人才中心委托管理员工档案的,档案费由单位集体缴纳。如果该同志到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将档案放到公司保管,档案费可与公司协商开具公司发票到单位报销。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自收自支事业编女(自愿)可否50申请退休或退养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规定,女工人可以在50岁的时候办理退休手续。您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建议您拨打85913615详细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之前领过3个月失业金,后来有单位,新单位补缴了3个月失业保险,现在失业金管理处让我交回领的3个月失业金. 请问有相关的政策一定要交回吗? 我的3个月失业期确实存在啊!!!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允许在同一段时间内,个人既按失业人员身份领取失业保险金,又按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因为您补缴了三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出现了上述矛盾,因此,需要退回补缴失业保险费期限的个人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现在很多非国有企业都对大学毕业生的干部身份和转正定级淡化掉了,特别是外企,请问这个国家体制下除了考事业单位和人才引进用到了,是不是干部身份基本上消失其作用了,失去干部身份后对以后退休工资有影响吗?现在本科毕业工作一年以后大学生很多单位都不知道给转正定级或者觉得没用,而是部分劳动人事代理公司都在这些东西。请解答这些问题
纪敏 网友您好!干部身份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制度中的一个概念,已逐步淡化。我市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和人才引进时不会受到限制。鉴于国内部分城市在人才流动时还需要转正定级表,因此,该项工作目前还不能完全停止,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这些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2000年单位由事业转企,2010年退休安企业职工发给养老金,可是青岛市2008年有一个45号会议纪要,退休前是事业单位在职的职工转企后退休可按事业单位退休待遇,我单位为什么不属于2008年45号会议纪要范围,
纪敏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需要了解原单位多方面的信息,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在工作日拨打85912486,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为您做出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纪敏(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q85q95q83 纪局长您好!
本人03年在黄岛上专科时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某集体户上,06年3月参加工作缴纳社会保险至今已经近8年时间,2010年在城阳区购买住房一套,多年来一直想将户口从黄岛的集体户上迁至城阳的房子上,青岛市没有政策,不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想在青岛落个户口除非家里有钱,能买个100平米的房子一次性付清;或者走所谓的“人才引进”。不知道这些年有多少人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我所在的公司不帮助办理这个手续,真实的理由应该是手续比较繁杂,每个人的情况又各不相同。青岛市作为一个沿海开放城市,不能够给这些想为青岛建设贡献一份力量的人提供一点生存条件吗?
2012.11.6耿局长做客民生在线时我提过这个问题,“如果您想将在城阳落户,必须在城阳区有接收单位,并由单位向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才引进”。天公不作美啊,我的工作单位不在城阳,我工作近8年的公司的注册地址在即墨,办公地址在福泰广场,我能在城阳申请人才引进吗?哪一年我才能将户口从黄岛的集体户迁到城阳的房子上呢?不知道明年的民生在线我会不会再问您同样的问题。
“政府在线”的局长信箱我留下了基本内容相同的信息,打扰之处请见谅!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纪敏 网友您好。从您介绍的情况看,不符合我市按照“人才引进”落户的政策,其他落户的渠道不属于我局业务职能的范围,建议您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你好,当前社会上“临时工”现象屡见不鲜,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派遣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不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只能享受最低工资和投保,没有福利,没有住房公积金。请你解决一下,特别是大龄职工下岗再就业转为派遣工福利住房公积金,能调研一下更好~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今天开始施行的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同工同酬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下步在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加强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2006年毕业生报道证丢失了,副本还放在档案里,但还有个问题是当时单位只给签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从市毕分办提的档案,没给办理派遣,影不影响以后退休。
纪敏 网友您好!高校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与退休政策并不直接挂钩,因此,不会影响您以后退休。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今天的节目可以提失业培训的事宜吗
纪敏 网友您好。只要是涉及我局业务职能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都可以通过今天的平台给我们提出来。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市直机关军训很多人都四十多岁了,7月份正是青岛市最热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折腾?难道只有出了人命你们才会重视吗?
纪敏 网友您好。感谢你对市直机关公务员军训工作的关注。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提高执行力,增强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的能力和国防意识,有效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拖瞒”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3月起,用一年半时间,分期分批对市直机关45岁以下的公务员进行为期十天的军训。目前,已组织了7期军训班,共军训700余人,成效显著。军训工作获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公务员局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局长山东各地已经陆续调整了,青岛伤残津贴何时才能调整
纪敏
网友您好!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自2013年1月1日起,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补发的上述待遇已于6月26日划拨到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提供的银行账户中。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为什么今天节目主题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是不是因为贵部门做客节目正好是一年一度的大学生毕业季。
纪敏 网友您好。今天安排的“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题,是出于此时正值大学生毕业季的考虑。但是如果您有涉及我局业务职能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也欢迎您通过今天这个平台给我们提出来。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今年三支一扶还招人吗?什么时候招?
纪敏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三支一扶工作的关注。2013年,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选拔一定数量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我市街道、乡镇基层单位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目前,我市尚未接到省人社厅具体招募通知,请您近期持续关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今年的招募简章将第一时间在该网站发布。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纪局长!
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希望您能给予过问。青岛第七人民医院对一些列入大病门诊药物目录但价格相对较高的药物做出内部限制,医生开该类药物,不论多少,均要扣减当月一定金额的个人收入,通常达到每盒二、三拾元的水平。据说只有检查费与药费达到一定比例才不会扣医生的钱,但院外的大病门诊患者有几个人需要每月做大量检查的呢?现在这种开药难直接导致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尤其是需要长期服用该类药物的患者,每次去开药都成为一件非常头疼的事,医生对此也颇有怨言。如果药品本身已列入医保目录,患者又属于药物适应症范围,为什么要设定这样的障碍?难道我们的保障只停留在文件上吗?
嘉宾 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医疗机构内部控制药占比问题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管理范畴,不属于医疗保险管理范围,请您咨询卫生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为什么要搞市直机关公务员军训?
纪敏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直机关公务员军训工作的关注。组织公务员军训,主要是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提高执行力,增强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的能力和国防意识,有效解决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拖瞒”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3月起,用一年半时间,分期分批对市直机关45岁以下的公务员进行为期十天的军训。目前,已组织了7期军训班,共军训700余人,成效显著。军训工作获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公务员局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感谢您的参与。
qdqgg 尊敬的纪敏局长您好:国务院(78)104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时享受每月加发5%退休金的奖励,改革后,青岛市现改为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奖励,问题是:机关·国企等员工退休时立马可享受,而改制后破产下岗离职到社会自己投保人员·还有自由职业者,正在大批进入退休期由国家规定的应有奖励,却没了保障,对这些绝非少数的弱势群体,可谓是越渴越给盐吃,请给个说法,这不仅仅是待遇问题,更是涉及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大事。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关于独生子女奖励的有关问题,不属于我局的业务职能,建议您向计划生育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纪局长,2013年青岛市从基层公务员中考选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考试什么时间开始报名?谢谢!
纪敏 答复:网友您好。我市基层考选工作将于下半年启动,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报名时间。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局长,工作20年以上的人员,是否享有每年15天的带薪休假,这在国家劳动法上是否强制执行,如果是,劳动年检时是否会严格年检,如果不是,那把它列入劳动法规是否有除了让劳动者享受带薪外之外不含义。比如:让法规更加合理。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今年,市、区(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的用人单位2012-201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年度带薪年休假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如果您所在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不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为什么不能让职工自己管理,还要放在人事局管理。每月还要缴纳管理费。本身企业职工工资就低,为什么不能将管理费免了,再说档案也只有退休时才能用到呀。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58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我省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含企业职工档案)收费标准调整为:单位或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0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每份每月3元。该收费项目3年后自动取消。人事档案非常重要且用途广泛。除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用到,在办理人才流动、就业备案、失业待遇审核、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参军、升学、工龄确认等手续时也需要使用。 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长: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2013年至今只发放了2个月的工资,职工生活困难,向局长信箱投诉多次,至今没有结果,纪局长关注。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的电话是86675566.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法》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因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崂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正在进行调查,并将依据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密切跟踪处理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下一步青岛市有没有计划建设个系统来查询存放在人社局下面人才市场人员档案存放和转移情况。
纪敏 网友您好!我局目前正在开发建设全市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系统,预计年内上线使用。系统上线后会逐步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人事档案全部纳入该平台统一管理,解决档案查找难题。目前,您可以拨打88912062进行查询。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长您好!
谢谢百忙之中来与网民交流,希望借此机会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问题希望向您反映一下百姓的苦衷。所谓灵活就业人员,很大一部分其实是失业人员,为了年纪大后有一定的收入养老,只能用自己微薄而不稳定的收入到街道办理缴纳社保手续。但近年来青岛市社平工资年年大幅上涨,相应的社保缴费金额涨幅也越来越大。今年以100%社平工资为基数计算每月应缴保费已达966元(比去年上涨150元),这还只覆盖了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险。3117元/月的“被平均工资”失业人员能否挣到先不说,每月近1000元的保费却一分不少地要交上,这对于低收入者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即便月收入与社平工资持平,因为没有单位负担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两项保险缴费就要达到收入的1/3,仍是非常大的固定支出。以此增长速度,明年估计会涨到近1200元。在咬牙也交不起的情况下只能选择降低缴费基数,亦即降低未来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办法来勉强维持了,而低缴费基数下缴费金额也在不断水涨船高。无业人员没有从政府那里得到什么救济,为了年老时拿到或许连社平工资赶不上的养老金,不得不背负这种越来越沉重的负担,实在令这一弱势群体苦不堪言、怨声载道。在此向您和我们的社会保障部门呼吁,能否在政策方面对无业人员给予一定倾斜,对真正低收入者适当降低缴费比例,为他们减轻一些负担,让他们与大家共同实现拥有幸福晚年生活的梦想!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定,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性就业的人员,可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困难的,可经本人申请按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或60%为基数缴费。您缴费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将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感谢您的参与!
yzz0162 明村成教中心是平度市唯一的农村乡镇青岛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承担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任务。我们明村西瓜、樱桃西红柿闻名全国,全镇西瓜种植面积8千多个大棚4万余亩种植面积,樱桃西红柿2万余亩,大批西瓜、樱桃西红柿管理者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效益非常需要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指导。平度人社局今年不准备给我们由政府补助的职业资格培训名额,请问纪局长这样安排合适吗?
纪敏 网友你好,人社部门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以从农业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为目标,涉及140个职业,230个工种。政府补贴的培训定点机构必须具有培训职业(工种)相应培训培训能力,如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师资等。平度市定点机构由平度市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确定,如果你中心具备培训条件可以与平度市人社局联系。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现在很多企业是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但是又不主动接收档案,而是跟公司谈保管档案问题的时候公司才去人才中心你办理档案托管之类。“单位有义务保管档案”这个问题上怎么理解还有单位放在人才中心档案费用是单位出还是自己和单位协商,青岛市有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单位给交。
纪敏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管理人事档案,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用人单的可以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管。用人单位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委托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档案管理费应由单位缴纳。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应有那里负担?
我原是青岛浮山农工商公司职工(青岛市东兴植物助剂厂,已破产)法人代表是刘xx。
我是2005年12月退休后,现在既没享受到1988年7月23日发布的《上山东省计划生育条列》规定中应得到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也未享受到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人大发布的“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金”。
我多次到市计生委咨询过,得到答复是“现在还没有这项政策”,让我们不明白的是,难道青岛市不在山东省管辖范围内吗?青岛市执行的是另一个省的计划生育政策吗?
请问我的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应有哪里负担?我应到哪里办理?
我们是第一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我们为了听党的话响应党的号召,做出了牺牲,如果再得不到应有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金,是否太叫人寒心了?
如果党的政策都得不到落实的话,往后谁还敢再主动地去听党的号召?急盼给予答复!
纪敏 网友您好。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的有关问题,不属于我局的业务职能,建议您向计划生育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长您好,我在外省工作过一段时间,在青岛工作后申请将原来工作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青岛,结果去年递交的申请材料,到现在还没有转移到我在青岛的账户上,都过去快是八九个月了,这种速度也太慢了,我打咱们社保的电话咨询过,说最长半年的,能不能限时把超过办理时间的清理一下,别压的太长。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您可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查询转移接续进展详细情况。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真晕了。家里老人,64号文一次性补缴的,三档的,当时办的时候,说退休金跟企业退休人员一样,按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但是,今天补发1到4月份的退休金,一个月等于才涨47块钱。383+47=430,每个月才领430?。当时我们办的时候说今年涨170。为什么才涨47?我们和企业退休的不一样吗,当时办的时候说是一样的待遇!花了快4万块钱了,就才开430??!!。这样的话我们还用办吗,我们4万存银行,吃利息,也比47多啊。我们每月吃农保也400多啊。我们很有疑问,强烈要求政府给予解释解答!!!!!!
纪敏 网友您好!您家老人是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64号)有关规定补缴参保的。按照规定,这次参保,“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省里统一规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规定:“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今年我省为企业退休职工调整了退休待遇,同时也为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有关规定补缴参保人员调整养老金水平。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已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调整养老金水平必须按省统一规定严格执行。我们将这次调待涉及的相关问题已向省厅进行了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现在很多企业是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但是又不主动接收档案,而是跟公司谈保管档案问题的时候公司才去人才中心你办理档案托管之类。“单位有义务保管档案”这个问题上怎么理解还有单位放在人才中心档案费用是单位出还是自己和单位协商,青岛市有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单位给交。
纪敏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管理人事档案,不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管。用人单位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委托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档案管理费应由单位缴纳。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为什么开发区迟迟不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工资的文件?全青岛市只有开发区例外?而且开发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为什么比市里的低很多?而公务员却比市里高?开发区的税收最高,钱都用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同一文件,待遇差那么多?市里事业单位元月份就调整了工资,而开发区却迟迟不执行。希望纪局长能给一个合理的答复。
纪敏 网友您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是由财政供养关系决定的。开发区的在职和退休人员是由开发区的财政供养的,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开发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听说只缴保险没有档案办不了退休.以前在韩国厂干过,没有听说过什么档案,现在厂关门了,也不知到哪能补?年底就要办退休了,要是办不了保险不是白交了吗?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目前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如果您的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即使没有档案,达到退休年龄也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您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您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一句之长,应该全面回答问题,不能仅是大学生。请问今年士官安置与过去哪些不一样,另外最近几年我的战友没考试就进了政府,该如何解释?
纪敏 网友您好。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不属于我局业务职能,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你好,我们是公益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没有可能改为差额或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呢?
纪敏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这个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职能,建议您向编制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关注家园 青岛今年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3117,请看潍坊3413,德州3583,烟台3548,威海3548,山东省3548,为什么青岛这么低?青岛的职工吃多少亏?退休时少拿多少钱?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请给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定,我市社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及待遇支付使用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算系数。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具体统计口径由统计部门确定。根据青岛市统计部门统计公报数据,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支付使用的2012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17元/月。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水平的高低与其参保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水平、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均有关系,总体讲,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待遇水平越高。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好几年了社保都不给报,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 !!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但目前我省还未出台关于该支付标准的实施细则,待相关配套文件下发后我市会贯彻执行。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我们即墨的农保转成职工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纪敏 网友您好,据了解,即墨市目前已经开展农保转城保登记工作,您目前已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缴纳养老保险金高低档每月相差近500元,可领取养老金时(同工龄)却只差10几元,这是为什么?我是交高档的。有人建议我改交低档,说是高档只是在交保费时多交,而领取养老金却相差无几,交高的太不合算。现在有朋友退休了,果然验证了这一说法,同工龄交高的比交低的只多了14元,每月多交近500元,对投保人来说确实很累,照此计算确实没必要这么累了,我是不是也应该改交低的了?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职工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的在岗职工工资等因素,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金就高。关于您的参保缴费基数,您可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自行确定。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校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属教师系列,我校教职工待遇因受自收自支影响,严重低于同类事业属教师待遇,去年市人社局将自收自支、差拨、全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拉平,退休教师欢呼雀跃,可在职教师仍依靠学费收入支付工资,待遇很低,例如,高级职称收入低于同类事业属教师1700元以上,何时能够解决?
纪敏 网友您好。按照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是由单位负担的,单位的经营收入不同,其绩效工资水平可以高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可能低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努力提高经营水平,提高在职人员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职工养老保险已经投满15年,现在限于条件,不想再继续缴纳,但是不缴纳又不享受医疗保险,请问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吗,如果不可以,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后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而且暂停缴费期间,也无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参保人员是青岛市户籍的,中断缴费期间可参加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非从业人员年缴纳额720元),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办理退休(职)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满25年、女性不满20年的,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长,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2013年只发放了2个月的工资,职工生活困难,投诉多次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请纪局长关注。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法》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因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崂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正在进行调查,并将依据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将密切跟踪处理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前一个单位集体欠费,现在法院强制执行.新单位无法交保险.询问12333,答复叫我自己先垫上.本来就是工薪阶层,哪有那么多钱垫.现在因为交不上保险新单位说不能用我,我该怎么办?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我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欠费用人单位的因职工流动就业、退休、失业等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补缴个人欠缴保险费,协助职工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欠费用人单位因法人逃逸、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无法办理补缴的,可由本人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未欠费期间的社会保险关系,欠费期间待按规定补缴后可再次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怀孕后从投保较高的外地公司换到了投保较低的本地公司,如何享受生育保险?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如果生育前12个月变换单位的,根据青人社人【2011】26号文件规定,“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单位平均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数计发”。感谢您的参与!
conniesmile 尊敬的纪局长:
您好!
您的名字我们很熟悉,也很亲切。您曾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我们为您曾经是我们的纪区长而自豪!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于省外某高校,于今年5月份报考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的事业编考试,报考岗位为紧缺岗位,笔试成绩第一,面试成绩第四,总成绩排名第四。但是在进入体检环节的前三名中,目前有两人未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原因为这两名同学在报考之前已经网上签约其他地市的事业单位。再看他们进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并没有要求已网签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出具网签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凭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即可进入面试环节。
很多紧急需求岗位最终都出现空缺,事实上是因为很多毕业生同时报考了多个地市的多个岗位,最终通过了面试却放弃体检。如此便白白浪费了组织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同时也因为他们的“练兵”而浪费了别人就业的宝贵机会!若再不进行递补的话,是否意味着本次招聘工作的失败?是否会影响学院的正常发展?制度是否合理?提前严格资格审核是否有必要?
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毕业生就业创业问题。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纪敏 网友您好!鉴于近年来其他省市先后出现了在体检考核中作弊递补的现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妨害了考试的公正公平。为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确保事业公开招聘工作实现阳光招聘和安全招聘,我市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确定体检考察阶段不予递补。对于空缺的紧缺岗位,我们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适时组织招聘。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大学毕业生从2009年入伍有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说退役后考基层干警加分的、因立二等功可以保送研究生等优惠政策,请问局长,大学毕业生当兵退役后的优惠政策地方上真的能落实吗?好像很多大学毕业后当兵退役后回到地方,并没有得到地方的重视。
当时招兵的时候说服兵役是为国家做贡献,但做了贡献后,地方却不管了吗?
纪敏 网友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经与市征兵办对接了解到,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根据今年最新的征兵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优惠政策。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将由市征兵办牵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详情您可以拨打青岛市征兵咨询电话咨询。市南区82966722、市北区85801319、李沧区87610799、崂山区88896738、城阳区87868700、黄岛区(开发区)86988851、即墨市88511644、胶州市87213493、平度市87362221、莱西市88405036。
赵琴 请问纪敏局长,我今年47岁,女.以前没有几年工龄就自己做生意了。前几年对要老保险没有足够的重视。今年我从3月份开始自己交养老保险,交最高档的。我想请问您,像我这种情况,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退休。谢谢您,能在百忙中给我答复。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已参保缴费,延长缴费5年后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2013年青岛教育系统招考报名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户籍,而其他地市大都对硕士以上学历不限户籍,本科限本地户籍,对青岛的本科学生来说公平吗?
纪敏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人才自由竞争,对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逐步放开户籍等条件限制。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你好 我想问一下 孩子在外地工作 由于是合资单位牵涉各方原因单位投的保是按最低投的 我想在咱青岛在再给他投一块 不知可否 如果行的话还需要什么手续 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不允许重复参保、重复享受社保待遇。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参加青岛事业单位考试,已体检录取。但因面试时间和学校研究生答辩冲突,没有参加答辩。再次参加答辩要9月份,答辩结束才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但是咨询用人单位人事科,说七月底必须要拿到两证,否则工作就要取消。谢谢,盼解答
纪敏 网友您好!我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及各岗位资格条件在报名前已在网站公布,简章中对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各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中的要求执行。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为什么有的公司按照应发工资计提,有的公司按照青岛最低基础计提,为什么不统一?
纪敏 网友您好。关于公积金计提基数的有关问题,不属于我局的业务职能,建议您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书记,您好!在职研究生在事业单位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工资 职称方面的,请给予解答,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事业单位人员取得硕士学历的,如果其所执行的工资待遇低于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待遇的,可以自取得学历的下月起,执行硕士研究生的转正定级待遇。职称方面不能执行全日制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有关政策。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企业缴纳的保险是1870元,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是1860元。但企业职工的医保卡每月只打入30几元,事业的却是90几元。相差3倍。等退了休不是差的更多。
嘉宾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目前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记入标准为: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记入;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2%记入;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从本人缴费工资的3%;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从本人养老金的4.5%,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记入额低于80元的按80元记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记入额低于90元的按90元计入。我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额的比例执行相同的规定。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长您好,我在外省工作过一段时间,在青岛工作后申请将原来工作地的养老保险转移到青岛,结果去年递交的申请材料,到现在还没有转移到我在青岛的账户上,都过去快是八九个月了,这种速度也太慢了,我打咱们社保的电话咨询过,说最长半年的,能不能限时把超过办理时间的清理一下,别压的太长。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您可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查询转移接续进展详细情况。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青岛市事业编考试为什么不能像公务员考试一样进行递补??出现岗位空缺,如果确实无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递补也就罢了;如果后续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再不进行递补,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人力物力嘛~
纪敏 网友您好!我市公务员考录在体检和政审阶段不存在递补问题。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及各岗位资格条件在报名前已在网站公布,简章中对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都做了明确的要求,各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中的要求执行。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在城阳一家医院上班工作十余年了现仍是合同工,拿着最低工资,干着同样工作,没有房屋公积金。现在房子买不起,那点工资还不够养家糊口,请问何时也给我们公积金,实现同工同酬。
纪敏 网友您好!今天开始施行的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同工同酬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下步在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加强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关于您反映的公积金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您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服务电话12329),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现行青岛市最低保险缴纳基数1870和缴纳3000元的基数,连续缴纳满15年,怎样计算退休时的退休金(计算公示),缴纳高低的关系(什么进入社会统筹之类的说法)?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当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计算公式如下: 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平均指数的计算:平均指数就是将历年的指数计算出后加以平均。假设2010年职工的缴费工资是2000元,社平工资是1800元,那么他这年的指数是2000/1800=1.111,指数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个人账户金里面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是指缴纳养老保险后计入个人帐户的本息合计额。计发月数是国务院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作了统一规定。您可以拨打85712775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2000年转为企业,职工退休按企业职工领取退休金,可青岛市2008年45号会议纪要事业转企后,转企前在职的职工可选择事业退休待遇和企业退休待遇,我单位为什么不属这个范围内
纪敏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需要了解原单位多方面的信息,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在工作日拨打85912486,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为您做出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尊敬的局长好:请介绍一下长年卧床的病人在社区医院如何办理家庭病床的政策和规定。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孀,无工作,经常住院医药费用的很多,抚恤金很低能否给与调整?谢谢!
嘉宾 网友您好!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我市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定点护理机构(社区医院)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业务的主要政策规定简述如下:
一、办理条件
㈠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
㈡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需办理长期医疗护理的,由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申请表》。
2、定点护理机构接到参保人的申请后,按规定安排医保执业医师对申请人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进行网上申报。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自收到定点护理机构提报的网上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需现场审核的,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经办机构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时,定点护理机构及家属应当予以协助。
三、相关待遇
审核通过的,审核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或入住定点护理机构的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不设起付线。
四、特别提示
1、参保人在享受居家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2、参保人因病或其他原因需暂停或结束居家医疗护理治疗的,可随时办理撤床手续,定点护理机构应当按护理保险有关规定及时与参保人联网结算,并打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费用结算单》,费用结算单须由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参保人在床治疗期间,定点护理机构应尽量使用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因病情确需使用范围外的治疗项目,须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未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认可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护理机构负担。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12年7月1日已经调整,我省近期还没有下发再次调整待遇的文件
谢谢您的参与!
philis227 研究生毕业后通过公开招考进入事业单位,试用期结束后,单位说必须初级聘期满三年才能参与竞争中级聘用,还说这是市里要求的,是这样吗?如果这样研究生跟本科生岂不是一样了,只不过就是中级认定早点,请问,研究生必须要有初级聘期吗,能不能认定中级后直接参与中级聘用竞争?
纪敏 网友您好!对于评审类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硕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可以参与专业技术十级空缺岗位的竞聘。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局长,带薪休假,提前休假还是必须平均每个月休假?先休的算不算年假?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谢谢您的参与。
高瑞平 青岛凤凰美昊印染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份搬迁,该企业将工伤伤残9级职工王立德于2013年6月3日辞退,并且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双倍返还经济补偿金。
纪敏 网友您好!按照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九级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九级12个月。若您与用人单位因为工伤保险待遇的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来维护您的权益。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我是家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投城镇职工保多年。后来青岛工作。后又单位给办的青岛社保卡投保。这种情况保险能和到一起么。以后有影响么。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流动就业,应当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您可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青岛参保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青岛社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为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青岛碱业天柱化肥有限公司对维权职工200多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实施强制停保、停工资。青岛人社局于职工利益不顾,并没有做出对青岛天柱化肥有限公司的处理和给职工的答复,不但不给处理提出的诉求。作为行政机关的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机关负责人,您怎么做出解释?
纪敏 网友您好!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来确立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因此双方都有解除权。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您认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而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我是一名2013届毕业生,因为我没有找到正规单位工作,所以我想问下关于我档案派遣的问题,会不会影响干部身份,还有我需要找个什么样的单位才能接管我的档案,保留干部身份。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如果您是青岛生源应届毕业生,若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个人档案将由毕业学校转至我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免费保管。三年派遣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派遣手续,转正定级后,确定干部身份。干部身份是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事管理制度中的一个概念,已逐步淡化,我市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和人才引进时不会受到限制。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尊敬的局长好:请介绍一下长年卧床的病人在社区医院如何办理家庭病床的政策和规定。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孀,无工作,经常住院医药费用的很多,抚恤金很低能否给与调整?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试行意见的通知规定,我市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定点护理机构(社区医院)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业务的主要政策规定简述如下:
一、办理条件
㈠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
㈡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可以申请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需办理长期医疗护理的,由家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申请表》。
2、定点护理机构接到参保人的申请后,按规定安排医保执业医师对申请人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进行网上申报。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委托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自收到定点护理机构提报的网上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需现场审核的,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经办机构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时,定点护理机构及家属应当予以协助。
三、相关待遇
审核通过的,审核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的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或入住定点护理机构的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不设起付线。
四、特别提示
1、参保人在享受居家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2、参保人因病或其他原因需暂停或结束居家医疗护理治疗的,可随时办理撤床手续,定点护理机构应当按护理保险有关规定及时与参保人联网结算,并打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费用结算单》,费用结算单须由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参保人在床治疗期间,定点护理机构应尽量使用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因病情确需使用范围外的治疗项目,须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未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认可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护理机构负担。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自2012年7月1日已经调整,我省近期还没有下发再次调整待遇的文件
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灵活就业人员投保险,是不是必须养老和医疗同时参加,单独投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请答复,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须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市直机关军训很多人都四十多岁了,7月份正是青岛市最热的时候,为什么还要折腾?难道只有出了人命你们才会重视吗?
纪敏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军训工作的关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青岛警备区政治部转发的《青岛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军训工作方案》,决定自2013年3月起,用一年半时间,分期分批对市直机关45岁以下的公务员进行为期十天的军训。为不断提升军训工作水平,市军训办公室采取向学员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召开学员座谈会、教官座谈会、军训队工作人员总结会,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军训内容,改进工作措施。下一步,军训工作将按照“标准不降、严格管理”的原则,完善量化考核标准、工作流程;同时,根据天气转热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训练科目及时间安排,加强军训医疗保障,确保军训工作安全。
留言板 您好,纪书记。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学在职研究生吗?学出来在单位能承认吗?请详细一些,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单位就应该承认,相应的待遇需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您好,我是外地独生女,目前已在青岛安家定居,母亲退休,父亲还在职,眼看父母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一年不如一年,身边需要人照顾,我打算接他们来青岛养老,但来青后他们的退休金和医疗待遇怎么办?能否一起转来青岛?若能转如何办理?转来后是否和青岛当地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有关养老保险接续转移的有关规定,已办理退休人员不再转移接续保险关系,其退休金只能由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但可通过银行办理异地存取方式在其他地区提取养老金,具体情况可向当地代发养老金的银行咨询。由于目前国家、省未统一医疗保险制度,因此医疗待遇方面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若您的父亲在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户籍为我市,并且确定我市为待遇领取地,可将外地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我市,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参加一月份的全国研究生统考,发的双证,取得的学历到底算不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请人事部门予以明确;按理讲,参加了一月份的全国统考,拿到的是双证,即使档案没有转到学校,也应该算全日制的研究生学历。
但实际工作中,很多单位不算,个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中组部的规定:“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以后重新分配。”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纪局长,如果在外企工作的女性,有高级职称,退休年龄是怎样规定的?退休后的工资按什么标准领取?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采取身份和岗位相结合的办法,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女工人年满50周岁退休。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退休时还在工人岗位的(失业人员视同工人岗位),若本人申请,也可按工人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您可根据以上政策并结合您的身份来确定您的退休年龄,职称和退休计发办法没有关联,今后退休职工调待时是否向高级职称倾斜届时根据政策确定。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您好,我是5月初递交的辞职报告,5月22号正式离职的,但是原单位没有给我缴纳5月份的社保,请问这合理吗?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您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单位应为您缴纳5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听说自己买保险的女的,要改55岁退休了?
纪局长,前几天网上流传,山东出新政策了,自己买保险的女的,原来是50岁退休,现在改55退休了? 还贴出了文件号,
请问局长这个说法是事实吗?
青岛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这个政策合理吗?
青岛要是不执行的话,也麻烦局长给说一下,我们也放心,现在保险费那么高,再多买5年,实在是买不起了,谢谢
鲁人社办发【2012】83号文件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有关规定,我市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从未参保缴费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有关规定参保缴费,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缴费至55周岁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您好。我单位现有一名小车司机,男,1957年11月出生,今年56岁。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如可以,请说明一下办理提前退休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所从事的工种必须符合各部委和各行业的规定,目前对司机办理特殊工种的范围:只限于交通行业的长途运输客、货运司机。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青岛鲁碧水泥制造有限公司10年没涨工资.30多年工龄每月满勤开不到1200元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因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下线后将安排相关部门予以调查。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局长您好!我是一个平度市自由职业者,主要在青岛市区和平度做点小生意。我发现青岛市区城市户口个体和自由职业者都在交通银行网点交社保,可以免费签约、免费办卡、缴费、代扣等都是免费的,交行网点多,服务也好,非常方便!但是作为一个平度交农保的自由职业者,我听说最近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我们补上差额,签约以后也能按照城保投保,享受待遇。请问纪局长,这个业务在我们平度也能办吗?什么时候能办?也是找交行办理吗?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2.2012年10月3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3.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符合上述1、2两项条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本人申请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的人员,也可参照本通知办理。
平度市已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您可到平度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KIKICOCODIYI163 纪局长您好!我是在青岛干个体的即墨人!我听说现在我们也能和市区人一样交社保,完后享受城市人退休待遇了!请问这个也是在交通银行弄吗?什么时候能弄?我去过交通银行网点咨询过,他们态度挺好的,留了我个电话,说他们也等市里的政策,定下来给我个信儿,我这不着急了上来问问您!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答复,请浏览上面的网页。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听说自己买保险的女的,要改55岁退休了?
纪局长,前几天网上流传,山东出新政策了,自己买保险的女的,原来是50岁退休,现在改55退休了? 还贴出了文件号,
请问局长这个说法是事实吗?
青岛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这个政策合理吗?
青岛要是不执行的话,也麻烦局长给说一下,我们也放心,现在保险费那么高,再多买5年,实在是买不起了,谢谢
鲁人社办发【2012】83号文件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以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退休前进入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在企业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即55周岁)执行。
纪敏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答复,请浏览上面的网页。感谢您的参与!
大力菠菜 请问山东省级统筹的养老保险在那个网站查询,谢谢。目前网上怎么能查到?
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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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您好,您可通过互联网上查询有关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相关内容,也可到市社保经办机构(福州路8号2楼,电话:85715042进行查询)感谢您的参与!
yantao5656 纪局长您好:对于过去经常提到的“临时工”的这一概念和现在提到的“劳务派遣”,对此,有些模糊或不明白,这次合同法进行了修改,尤其是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心理总感到不放心,派遣人员处于用人单位,中介公司及劳动者处于三者之间的关系,对所谓派遣者,不管是待遇,福利,调资等方面是否与不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会受到一定影响?谢谢,您纪局长.
纪敏 网友您好!“临时工”这个概念,更多的是指《劳动法》实施前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法》实施后,单位招用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人员”则是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今天开始施行的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派遣劳动者与所在单位职工从事相同的岗位,则单位应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当然,由于年龄、学历、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差异,派遣职工与单位职工劳动报酬并不会完全等同。在下步贯彻落实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加强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保障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由于工作的原因去年我在广东交了四个月的社保,今年四月份通过迁移转到青岛账户,为什么在系统看不到这段时间的缴费信息呢
纪敏 网友您好,您可到在青岛办理接续保险关系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实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纪书记,您好!我想知道事业单位人员考在职研究生能享受那些待遇?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工资政策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取得硕士学历的,现执行的待遇如果低于硕士研究生的转正定级待遇的,可以自取得学历的下月起,执行硕士研究生转正定级的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自收自支事业编女(自愿)可否50申请退休或退养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规定,女工人可以在50岁的时候办理退休手续。您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建议您拨打85913615详细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你好:我是2010年退休的职工,我所在的企业是一个校办工厂,2005年学校将校办工厂转卖给一家私营企业。退休后发现,自2000年至2010年期间,企业故意为我个人少缴保险费。我到市人社局稽核处投诉,市人社局对此立案,经过人社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于去年,责成私营企业为我补缴了2005年至2010年间的部分保险金。对此我非常感激。然而,2000年至2005年期间,校办工厂欠缴的保险却因校办工厂已经吊销了执照,人社局无法追缴。我非常理解人社局的这个规定,但我想说的是:校办工厂虽然已经吊销,但校办工厂的创办单位,青岛某学校却依然存在。且该校办工厂的法人章程中明确写有:该企业被吊销后的所有债权与债务均有学校负责。这样看来,依法对学校进行追讨保险金是可行的。当然,这个过程可能会很麻烦,也会加大人社局的工作量。我想请求局长:能否对这类案件进行特事特办,依法追究欠保险金企业的责任,这样一来,也杜绝了部分企业钻法律的漏洞,侵犯职工个人权利的机会。还公道于社会。
纪敏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因原单位已不存在,因此无法再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建议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谢谢您的参与
ommbbh1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1980年入厂的国企职工,单位在改制时,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告知待岗在家,自谋生路的本人,也未依法办理签订劳动合同。2001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停止缴纳劳动保险,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也未执行政府关于4045人员的相关政策,致使2010年到年龄,不能正常办理退休。 我今年五十多岁,因单位至今未发医保卡,看病都成问题,已多次向贵局投诉,但不知何因拖延已两年多未解决。今日再次向您提起投诉,请领导调查研究后,依照法律,依据事实证据予以解决。谢谢!
纪敏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与您进行了多次沟通,关于您与该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问题,再次建议您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大学生就业难,如果在大学生毕业前掌握一定的技能。我相信肯定会有所缓解!
1.搭建企业免费招聘发布平台。
2.企业有义务提供大学生实习机会,特别国有等大型企业。
3.人社局应提供大学生免费各个专业培训,可以组织不同的企业参入!
4.提供给大学生更多的企业信息。
总之让企业了解大学生,让大学生了解更多的企业!
纪敏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关注。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近年来,青岛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可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免费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在我市建立347家见习基地,每年组织超过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培训,见习留用比例超过70%;出台了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相关政策,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和进入大学生储备中心的储备人才均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我局近期正在研究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就业见习培训前移,面向广大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开展,整合高校、用人单位、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资源,通过提供培训、岗位对接、人才合作培养等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高高校就业率,满足企业人才培养需求。您可拨打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8611077进行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组织所有企业在大学生基地开设专业!在大学生毕业之前提前参加一些企业的培训及实习!这样让大学生与企业建立了彼此的互动,有助于解决大学生就业!
纪敏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关注。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近年来,青岛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可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免费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在我市建立347家见习基地,每年组织超过万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培训,见习留用比例超过70%;出台了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相关政策,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和进入大学生储备中心的储备人才均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我局近期正在研究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就业见习培训前移,面向广大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开展,整合高校、用人单位、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资源,通过提供培训、岗位对接、人才合作培养等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高高校就业率,满足企业人才培养需求。您可拨打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68611077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您好,请问外资企业从市南区迁址到即墨市,还能沿用原社保户,继续在青岛市办理社保业务吗?
纪敏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参保户,但需要提供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市南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转区申请等材料到市社保局征缴处(85715042)办理转移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2011年7月2日青岛日报报道:
读者赵云涛通过党报热线反映,他是一位基层的副科级干部,2007年经组织同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考,脱产赴中国海洋大学学习行政管理专业,并于2010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管理学硕士学位。但由于他报考的研究生类别为定向,被组织部门以“工作关系留在原单位属于‘在职’”为由,而被认定为“非全日制”,从而失去了公选领导干部的报考机会。他认为,目前有关部门简单地把学历分为 “全日制”和“在职”两类,是不合理和不科学的。
本报友情提示
基层干部小赵前几年经单位及有关部门同意通过了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脱产进入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习,经过努力如愿以偿地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日前他想报名参加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满怀希望的小赵在报考时却被浇了一盆凉水,小赵委屈地表示,他当时报考的定向类别,与非定向带走工作关系档案不同,定向上学不带走工作行政关系,档案仍然留在原部门,不参加毕业后的重新工作分配,而是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定向要求单位和学校对学生进行双重管理,组织关系可以转接到学校。然而就是这个“定向”把他考选干部的梦想打破: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小赵的文凭不是“全日制”,而是“在职”,不符合招考条件。
那么,小赵的这个学历到底算不算“全日制”呢?记者了解到,全日制,顾名思义是与半日制、业余学习、函授、网络教育、自考等相区分的一种教育模式,是“全天候”的教育学习。有关人士认为,小赵定向类别以及其他委托类别的研究生之所以被认定为“非全日制”,是由于我国对非全日制的定义和内涵的理解不够清晰造成的。记者了解到,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明确“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法》第十五条中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但是没有提及“在职”的相关概念。
岛城一位教育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如今我国在职人员的在读研究生基本上是全脱产学习的,学校方面对他们的教育方式、管理模式和考核标准等都是套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一套制度,因此实质上在校的在职人员接受的是全日制教育。日前,记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了中央组织部档案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中的定向或委培类别,只要实际按国家学校要求进行了全日制学习的,即使“档案关系‘在职’”,其获得的学历就应该被认定为“全日制”。但记者了解到,关于此项认定标准,各地都根据各自情况制定自己的政策,具体政策还需要参考当地政策。但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也认识到该标准的模糊性会将一部分“精英”拒之门外,正在着手研究新的界定标准。记者了解到,日前正进行干部公选的天津滨海新区就已将“全日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希望能够给予这些符合条件的人以合格 “准入证”。但岛城教育专家也提醒准备在职读研的市民,在目前“全日制”和“在职”两者关系依然模糊的情况下,报考在职研究生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本报记者
(本文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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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导特别看一下原文中的“记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了中央组织部档案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中的定向或委培类别,只要实际按国家学校要求进行了全日制学习的,即使“档案关系‘在职’”,其获得的学历就应该被认定为“全日制”。”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中组部的规定:“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以后重新分配。”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据2011年7月2日《青岛日报》报道:
在职脱产读研算不算“全日制”
读者赵云涛通过党报热线反映,他是一位基层的副科级干部,2007年经组织同意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考,脱产赴中国海洋大学学习行政管理专业,并于2010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管理学硕士学位。但由于他报考的研究生类别为定向,被组织部门以“工作关系留在原单位属于‘在职’”为由,而被认定为“非全日制”,从而失去了公选领导干部的报考机会。他认为,目前有关部门简单地把学历分为 “全日制”和“在职”两类,是不合理和不科学的。
本报友情提示
基层干部小赵前几年经单位及有关部门同意通过了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脱产进入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习,经过努力如愿以偿地取得了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日前他想报名参加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满怀希望的小赵在报考时却被浇了一盆凉水,小赵委屈地表示,他当时报考的定向类别,与非定向带走工作关系档案不同,定向上学不带走工作行政关系,档案仍然留在原部门,不参加毕业后的重新工作分配,而是回到原单位继续工作,定向要求单位和学校对学生进行双重管理,组织关系可以转接到学校。然而就是这个“定向”把他考选干部的梦想打破: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小赵的文凭不是“全日制”,而是“在职”,不符合招考条件。
那么,小赵的这个学历到底算不算“全日制”呢?记者了解到,全日制,顾名思义是与半日制、业余学习、函授、网络教育、自考等相区分的一种教育模式,是“全天候”的教育学习。有关人士认为,小赵定向类别以及其他委托类别的研究生之所以被认定为“非全日制”,是由于我国对非全日制的定义和内涵的理解不够清晰造成的。记者了解到,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明确“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法》第十五条中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但是没有提及“在职”的相关概念。
岛城一位教育界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如今我国在职人员的在读研究生基本上是全脱产学习的,学校方面对他们的教育方式、管理模式和考核标准等都是套用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的一套制度,因此实质上在校的在职人员接受的是全日制教育。日前,记者就此问题专门咨询了中央组织部档案处,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国家统招的硕士研究生中的定向或委培类别,只要实际按国家学校要求进行了全日制学习的,即使“档案关系‘在职’”,其获得的学历就应该被认定为“全日制”。但记者了解到,关于此项认定标准,各地都根据各自情况制定自己的政策,具体政策还需要参考当地政策。但据了解,目前一些地区也认识到该标准的模糊性会将一部分“精英”拒之门外,正在着手研究新的界定标准。记者了解到,日前正进行干部公选的天津滨海新区就已将“全日制”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希望能够给予这些符合条件的人以合格 “准入证”。但岛城教育专家也提醒准备在职读研的市民,在目前“全日制”和“在职”两者关系依然模糊的情况下,报考在职研究生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本报记者
(本文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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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道来看,全日制是存在争议的,为什么参加了一月的全国统考,按照全日制模式培养的,发了双证的,却不算全日制学历呢?不合理。
纪敏 网友您好。根据中组部的规定:“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毕业以后重新分配。”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们单位是2000年改制的单位事业转企业青岛市2008年第45号会议纪要我们单位没收到相关的文件,我们是央企驻青岛的单位,我单位99年按照青岛市30年工龄退休了一批事业编的人员。我们现在都30多年工龄了马上面临着退休。我们想知道45号纪要文件的内容。谢谢局长
纪敏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事转企人员待遇有关问题,需要了解所在单位多方面的信息,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在工作日拨打85912486,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为您做出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结束语:
纪敏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对于这些意见,我们会认真总结,进一步改进提升我们的工作。对一些今天没有当场答复的问题,我们会在7个工作日内给大家明确答复。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疑惑或者好的建议,可以通过我局在线问政平台提出,也可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拨打12333热线电话。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或者意见建议,我们会认真处理,积极答复,请广大网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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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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