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 > > 正文

市地税局副局长任希巍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3-04-24 17:04:02字号:TT

    留言板 请问青岛会不会征收售房20%个人所得税?最近因为这个事都不知道该不该买房了,有中介说今年这政策会在青岛落地?地税局能给个准话吗?

    任希巍 这位网友,您好!新“国五条”发布后,我市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意见中要求贯彻销售住房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政策。但是,没有明确具体征管措施。下一步,我们地税部门将在上级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后,研究提出我市相关实施方案。十分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唐家奶奶 我是一名税务中介人员,去年以来,地税局开通了同城通办业务,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方便,但感觉能办的事项少了点,能不能扩大一下同城通办事项的范围。

    任希巍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水平,丰富和完善纳税服务的内容、形式,方便纳税人,近期我局在去年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实施纳税人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基础上,正着手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同城通办”业务,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其中包括“同城通办”业务范围的扩大等内容,请关注办税服务厅或青岛地税外部网站的通知。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任局长,请问小微企业所得税,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误全额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多交的所得税可退给企业吗?谢谢!

    任希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依法查实后退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季(月)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制度,因此,如贵公司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发现确属多缴税款,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请你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帮助您解决有关问题。谢谢!

    留言板 请问二套房交易百分之二十的个税是否开缴?何时开缴?

    任希巍

    这位网友,您好!新“国五条”发布后,我市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意见中要求贯彻销售住房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政策。但是,没有明确具体征管措施。下一步,我们地税部门将在上级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后,研究提出我市相关实施方案。十分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alan_cn ~~~检举单位偷、逃税问题,是否给予奖励?如何奖励?

    任希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在查处税款或罚款收缴入库后,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与奖励,举报单位或个人可以到稽查局办理手续,兑现奖励。检举属于地税部门负责的税种及发票、完税证等违法行为的,根据入库税款多少及违法情节予以奖励,具体可咨询市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联系电话866761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萧枫柳絮001 请问发放一次性奖金,个人任职时间不到一年的,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任希巍 这位网友,您好!对于职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具体分两个步骤计算:

    第一步,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一步确定出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十分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享到:
-

相关阅读网谈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