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食药监局和财政部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行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目前我市也实行有奖举报,举报金额根据查实金额而定,上不封顶。不过食安办工作人员称,由于举报发奖必须是实名,一些匿名举报的人难以领取奖金,出现了有奖送不出去的情况。食安办去年接到1200余起举报,其中查实了且举报人留了姓名的,仅20余起。他们也成为为数不多的获得举报奖金的市民。“我们鼓励市民都当食品安全的耳目,下一步我们也将研究,看能不能让匿名者也能领取奖金。”
现状 仅20余起留名得奖
1月15日食安办通报了去年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实情况,在接到的举报中,群众举报达到1200余起,根据有奖举报的原则,共发放奖金一万余元。不过这1200起举报案件中,只有20余起案件举报人留名,符合发奖资格,“分摊”了万元奖金。 “在这20余起中有一起发放了2000余元,一起发放了1500余元,剩下的大多数领了200元。 ”食安办工作人员说,“根据现有的有奖举报原则,查实后发放奖金,举报人必须是实名的,不过打来电话的举报者,不少人都不愿意留名字,他们说现在食品安全事关民生,作为市民有义务举报违法情况,不求奖金,这也造成了我们有奖却发不出去的现象。”
顾虑 留名担心被报复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称,的确存在市民担心实名举报遭报复的现象。“据我们了解,现在一些有分量的举报案件,举报人都是企业内部员工或者是和涉案人相识的人,这些人担心留下姓名以后信息会外泄,遭到报复。 ”该负责人说,“市民有这方面的担心也是很正常的。而且现在多个部门一同办理,泄露的途径也会增多,这也都是举报人所顾虑的。 ”
打算 匿名举报能否奖励?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规定,对于匿名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线索,查证属实的,并且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应当给予奖励。食安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正常程序,如果市食安办接到市民举报,会转交给所在区的食安部门,食安部门再根据案件的内容转给监管单位,监管单位连同公安等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如果查实后监管单位会和举报人联系领取奖金的相关事宜。 “现在举报的奖金都发放给各个监管单位,领奖时举报人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才能领取奖金。”工作人员说,“目前青岛领取奖金的也都是实名的,还没有出现匿名领奖的现象。”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使用密码同匿名举报人联系。“现在青岛也有类似的做法,对于匿名举报者,食安部门和举报人之间可以设定密码,等到领取奖金时可以通过密码当暗号,甚至可以不用见面就能领取奖金。”工作人员说,“不过这种情况需要搭建一个较大的平台和识别系统,毕竟现在电话诈骗的很多,会不会有人通过这种方法钻空子。 ”据了解,下一步青岛将建立食安信息平台,届时这种尴尬局面将有望打破。(记者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