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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买房最高可贷60万 老客户1月起少还贷款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1-17 14:34:42 字号:TT

  从下个月开始,用公积金买房,最高可以贷款60万元。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我市决定从下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并同时出台扶持政策,帮助购买本市经适房的职工家庭。业内专家对此表示,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对楼市影响有限,不会导致成交量暴涨。

  去年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 3396个,新增缴存职工149543人,收缴住房公积金105.15亿元,年归集额首次突破了“百亿元”大关。截至2012年底,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610.25亿元,累计提取328.27亿元,实现收缴余额281.98亿元,存款规模居全省首位。

  经适房首付比例下调10%

  自2013年2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此前,在青岛使用公积金购房原七区二手房最高贷款限额为25万元,原五市15万元,新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此外,对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采取进一步的住房公积金扶持政策。此次出台的扶持政策,主要是针对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两方面予以扶持:一方面,职工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另一方面,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

  老客户本月起少还贷款

  去年,国家两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但在下调日期之前已发放贷款的“老客户”,按借款合同约定,需要从今年1月1日起才能享受这一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2012年1月1日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该客户在2012年贷款月还款额为2122.91元;2013年按调整后的利率测算,该客户的月还款额为2029.03元,利率下调其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减少了93.88元。调整后,按照最高限额60万元,贷款期限30年计算,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市民每月需还3040.11元;而按照商业贷款的最新利率,同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等额本息市民每月需还3812.16元,30年算下来,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节省277938元。(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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