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和渔港大厅内的餐前提示
账单显示出餐位费 24日,安徽刘女士一家17人来青岛旅游,中午在青岛石老人顺和渔港饭店用餐。结账时刘女士发现消费小票上多了一项共计85元的“餐位费”,被收费的对象中包括一名18个月大的婴儿。刘女士十分不满,称吃饭前没看到相应明示,服务人员也未告知。而顺和鱼港方面表示,大厅门口有明显提示,只是消费者没看到。 结账时意外算出“餐位费” 24日,刘女士介绍,她来自安徽,携带一家老小17人来青岛旅游。“本来很开心,没想到吃饭遇到这么不顺心的事。”刘女士报怨称,24日中午,一家人玩完后来到石老人顺和渔港饭店用餐,因为人多点了一个大包厢。 “吃饭前我们没有看到任何餐前收费明示,服务员也没事前告知,一结账发现小票算出了餐位费。”刘女士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当天中午他们点了19道菜,消费共计1200余元。结帐时,她才发现账单后面多了一项“餐位费”。餐位费按每人5元的标准收取,一共17人,共计85元。 刘女士告诉记者,他们17人中包括12个大人,5个小孩。三个小孩在一米五以下,还有一个是18个月大的幼儿。“一个18个月大吃奶娃也需要收餐位费吗?”刘女士无法认同饭店的收费标准。 随后,记者从刘女士提供的结账单上看到,在崂山区顺和渔港大酒店刘女士共消费1200余元,人数17位,在结账单倒数第二位打出了餐位费,总共85元,小票打印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14时17分。 顺和鱼港:大厅门口有“友情提示” 事后,记者联系到顺和渔港饭店徐先生。徐先生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饭店大厅内确实张贴了餐位费收费明示,只是消费者没有看到。“我们一进大厅门口就有友情提示,大厅餐位费2元/位,包间3元/位,海景房/5元每位。”徐先生表示,刘女士当时来得比较晚只剩下海景房,所以按每人五元的收费标准。“当时服务员特意询问了小孩是否需要餐具,刘女士表示需要。”徐先生说他们是按餐具收取费用,不管大人小孩只要打开餐具就需收费。 记者在顺和渔港大厅内也确实看到了徐先生说的友情提示,内容显示:一楼布洁费2元/位,包间布洁费3元/位,海景房5元/位,刘女士用餐的大包厢为海景房。 工商部门:餐位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记者致电12358物价举报电话,其工作人员表示餐位费属于市场调节价,饭店可以自主定价。饭店虽没有提前告知收取餐位费的义务,但必须张贴相关标识。 记者又联系到石老人工商所,工作人员吴先生告诉记者,饭店可以收取餐位费,若店内无餐前明示,消费者可拒付。至于18个月大的孩子是否应该收取餐位费的问题,工商人员表示,餐位费收取通常是按使用餐具套数为依据,就刘女士反应的情况来看,饭店的收费没有问题,建议刘女士与商家协商解决。(见习记者 蒋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