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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窝点仿造青岛名牌消防器 非法获利10余万

来源:晚报-- 2012-06-16 13:23:18 字号:TT

  浙江男子周某熟悉船用消防器材市场,因不愿看别人冷脸放弃打工自己当老板,为了快速赚钱他选择生产假冒青岛某名牌船用灭火器,并制造贴标销售一条龙。严重影响青岛企业销售后,李沧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远赴浙江台州,千里取证,仅用10天即将黑窝点捣毁,当场缴获三千余个假灭火器和制作工具,将周某和其同伙抓获。

  5月31日,李沧一消防器材厂的负责人张先生到李沧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浙江台

州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仿造该厂某品牌船用灭火器。接报后,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 6月4日,一个调查分队赶往浙江台州调查取证。民警通过外围调查取证,掌握了嫌疑人制假造假销售一条龙的来龙去脉。摸清了台州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营业门市以及假货藏匿地——仓库所在地。

  6月12日,民警获悉,制假造假嫌疑人已经全在台州出现。6月13日下午1时,民警赶赴台州将两名嫌疑人周某、毛某抓获,在销售门市以及假货仓库,缴获大量假冒青岛某品牌的消防灭火器以及制作假冒消防灭火器的氮气罐两个和冲压机一台。民警又连夜押解嫌疑人和赃物返回青岛。

  到案后,两名嫌疑人对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消防器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周某和毛某均为浙江台州人,30岁,周某是老板,毛某为其打工。据周某供述,该自2005年开始一直在台州从事船用消防器材的销售工作。2009年,辞职后的周某开了一家公司,也有了船用消防器材门市部。 2011年11月,周某的公司已难以为继,他看到市场上青岛某注册商标品牌灭火器销路好利润大,就动起了歪念头,后又感觉自己制造自己销售的话,利润空间更大,于是便伙同毛某购买了制作假冒灭火器的器材、原材料等,半年时间便制作并销售了三千假灭火器,非法获利10余万元。目前,周某和毛某已被李沧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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