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无业男子刘某想做倒卖纺织配件的生意,因为一时筹不到钱,便伪造了行车证,后将租赁来的车以16000元抵押给别人。不想,生意没做成,又构成了诈骗,他逃亡躲避大半年。 5月27日,胶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刘某被抓获归案。
2011年10月13日,胶南市民高先生跑到胶南市公安局报案,他告诉民警,自己开了一家汽车租赁行,2011年8月5日,高先生与刘某协商好以每月5400元的价格,将一辆黑色雪佛
今年5月,民警锁定了刘某的行踪,5月27日,刘某返回自己的老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到案后,刘某很快便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去年9月,经过朋友介绍,刘某发现倒卖纺织配件可以赚钱,便找来熟人准备大干一场,可是刘某没多少积蓄,根本凑不够本钱,情急之下,刘某突然想到了自己租来的汽车。很快,刘某通过非法途径制作了一张假的行车证,然后带着这个证件向丁某借了16000元。因刘某未能还款,按照事先约定汽车归丁某所有。近半年来,刘某一直在临沂、烟台等地乱窜,没想到悄悄回家还是被民警抓获。日前,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