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粉丝集资或有欺诈
重庆汇聚律师事务所律师谭钦文告诉记者:“如果粉丝只是单纯追星谁也管不着,但是一旦跟钱挂钩就会涉及到诸多问题。”
谭律师表示,“粉丝集资”很难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募捐只能用于公益事业,粉丝如果以募捐的名义集资,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个人认为这类情况属于赠与行为,也就是粉丝自愿将财产赠与偶像。不过,受赠人获得赠款后,理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交税。谭律师称,从一些个案看,无法排除粉丝集资行为具有一定的欺诈性,但国内在这方面还缺少相应的法律监管,“遭到欺骗的粉丝可以向文化部门举报,或采取民事诉讼,具体案例还要看相应证据。”
新闻背景
张杰“捐款门”始末
2008年,张杰转投天娱,并向原公司提出解约。为此,张杰的粉丝发起了一个募捐活动,为他筹措105万元解约金。最终,这场解约以张杰赔款告终。
今年5月2日,一位自称曾是张杰粉丝的网友在某知名论坛踢爆张杰“私吞”粉丝募款,而当时承诺报答粉丝的不售票演唱会却只字不提。5月5日,一位网友还晒出了当年粉丝筹集100万元的汇款单以及公证书原件的照片,该事件迅速引发热议。随后张杰发表声明称,粉丝募集的解约金未经自己手。
不久后,国内某知名论坛上出现了一个爆料帖,矛头直指选秀艺人,文中将“粉头”用来召集粉丝买票、集资的证据一一列出,“受之鼓动的年轻粉丝,为了偶像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但资金却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