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2日讯 为集中整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市工商局自2012年5月至12月,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以“食安青岛—红盾行动”为主题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5月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 查处经销“三无”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青岛市食用油销售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我市食用油销售行为。以查处经销“三无”散装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整顿粮油批发市场、粮油批发企业、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实施“五个严格”:严格规范食用油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用油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经营者的进货查验关;严格检查现场制售食用油加工记录情况,监督其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和加工记录等义务;严格禁止流通环节散装食用油分装销售行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分装销售食用油;严格查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等的违法行为,集中清查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食用油。
6月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 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以“六一”儿童节为契机,集中开展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密度,强化对学生和儿童食品抽检力度,集中整治销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仿(假)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在全市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中落实“四规范”(主体资格规范、食品把关规范、经营行为规范、自律制度规范)、“三统一”(统一公开承诺、统一亮证经营、统一监督电话)要求,实施食品经营单位信用综合评价。
7月夏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旅游景区、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全面监管
针对夏季旅游旺季和食品易腐烂变质的特点,集中开展啤酒、饮料、冷饮、干海产品、旅游食品、散装食品、食品保质期等专项检查,对旅游景区、商业街区、交通枢纽以及啤酒节节庆场所等重点区域实施全面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处理情况。及时受理、快速处置食品消费纠纷,凡发现销售超保质期或质量有问题的食品,立即下架封存,坚决立案查处。
8月现场制售食品专项整治 规范提升现场制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严格食品现场制售许可条件,从源头上规范和提升现场制售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对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原料来源登记、加工记录等制度,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督导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实施专帐记录、专柜存放、专人添加,从严查处滥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落实现场制售食品公示牌和销售标签,强化对现场制售食品的专项速检,从严查处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违法行为。
9月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解决农产品来源标注不规范、畜禽产品检疫证明公示不规范
重点解决农产品来源标注不规范、畜禽产品检疫证明公示不规范、农产品价格标注不规范、市场主办单位快速检测不规范等常见行为,重点打击经销蔬菜、水果含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畜禽鲜肉中注水行为,假冒牛、羊肉,干货、蔬菜、水果中二氧化硫超标,农产品中保鲜剂、添加剂过量使用问题。
10月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不合格水产品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水产品市场“五制”监管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来源不明等不合格水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滥用各种保鲜剂、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添加剂的行为。督促市场和商场超市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每日查验水产品经营业户《销售凭证》公示情况,与场内业户逐一签订《水产品诚信经营责任书》和《水产品经营业户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水产品安全目标和责任。市场开办单位按照要求设立投诉服务机构或服务台,及时受理消费者有关水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
11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
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监管档案,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督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供货商、购货商档案、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销行为。组织商场超市、市场主办单位、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签订《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销及使用责任书》,推行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两公开”制度,促进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12月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从源头保障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大集、庙会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销售假冒伪劣、仿冒知名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食品经营行为,从源头保障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