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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3月16日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指示精神,巩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成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委决定,自3月15日起至6月25日止,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超限超载100天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一是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测、流动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路面联合执法;坚持把重要货物运输源头和主要物流区域及载重货车通行的重点路段作为检查重点,实行常态化不间断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实施卸载或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我市公布的重点货物源头单位落实执法人员派驻、巡查制度,切实防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对货物源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纵容或允许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场(站)、货站、码头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依法给予处罚;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源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加强对违法车辆的信息抄告和追踪处理工作,本次活动查处的违法车辆信息要按时抄告,抄告面100%;追踪处理结果按时报送并网上公布,执行好相关处罚,落实好“黑名单”制度。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角色,对治超不力的单位,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落实执法人员“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规定;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法制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治超工作的明察暗访,并作为制度坚持下来,实现监督检查的常态化;要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广泛宣传超限超载对交通安全、人民生命财产保障、运输市场秩序、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巨大危害,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