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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被“毁容”的桌子 2月20日9时,青岛李沧工商接到上海李女士来电投诉,称她前几日和李沧区某搬家服务部签订协议,要求专车将青岛的家具运到上海家里并负责安装好,可没想到却搬出了一堆闹心事。 李女士于2012年2月15日与该搬家服务部签订协议,协议上约定搬家费是3800元,在青岛装车后先交1900,家具运到上海家里安装好后,再付1900元。可没想到的是,搬家服务部竟然私自将家具通过物流公司运到了上海,而且要求李女士自己到离上海50公里外的物流公司取货。待李女士将货运回家中打开一看,原本好好的家具都“挂了彩”,“桌子、床、大衣柜上都擦伤了,都是上等的实木,我老公花了20多万给买的,我当时看了心脏病都犯了!” 接到此投诉后,永清路工商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与被投诉方联系。可被投诉方却给出了这样的回答:“当时我们司机把货拉到了她家,可是怎么敲门都不开,等了将近一个半钟头,最后没办法就把货又拉回仓库了。李女士说家具有损坏,那么这个损坏到底是我方搬运,还是李女士去拉货或者上楼梯搬运的过程中出现的损坏,谁也不知道,我们公司不服呀!” 目前此投诉正在处理中,如果工商调解不成,李女士表示将与对方对簿公堂。 工商提示,居民搬家时,建议选择一些正规的、声誉好的搬家公司,并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详细标注物流、付款方式等事项,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居民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当地工商投诉电话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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