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主任你好,请问一下市南区肥城路36号,这里的百年老房什么时候能够提上拆迁改造日程? 汤吉庆 您好!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辖区政府是旧城区改造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对您反映的改造问题,我们将反映给市南区政府,由区政府在调查摸底和前期工作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改造规划实施方案,具体时间由区政府提出改造计划后方可确定。谢谢! 留言板 根据合同约定,皇冠国际1期2-3号楼应于2011年10月30日交房。开发商在没有获得综合验收的情况下把房子交给业主(至今未取得综合验收),业主要求开发商按违约交房进行赔偿,但是未果,希望政府帮助协调,还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感谢! 汤吉庆 您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经了解,皇冠国际项目已经取得了规划验收合格证,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违法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发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已对企业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行为进行了处罚。项目办理房产证也需要上述证件及房屋测绘证明等证明材料,若企业逾期办理产权证,则也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留言板 主任你好,请问一下市南区肥城路36号,这里的百年老房什么时候能够提上拆迁改造日程? 汤吉庆 您好!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辖区政府是旧城区改造的组织主体和第一责任单位,对您反映的改造问题,我们将反映给市南区政府,由区政府在调查摸底和前期工作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改造规划实施方案,具体时间由区政府提出改造计划后方可确定。谢谢! 留言板 汤主任,2012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承认:2011年节能减排的目标没有完成,这会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话题上给中国带来更大的压力,请问汤主任,2012年青岛市在节能减排方面有哪些新举措?到2015年的总体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汤吉庆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按照职能分工,我委负责建筑节能工作。2012年,我市在建筑节能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更加严格地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从项目立项开始,抓好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新建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控制增量。二是继续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今年计划完成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以减少“存量”。三是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在今年完成5个绿色建筑试点的基础上,扩大绿色建筑推广范围,争取完成10个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并出台相关大规模推行绿色建筑的文件规定,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以更好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推进宜居幸福城市建设。四是大规模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市、示范县、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300万平方米。五是进一步完善大型公建监管体系建设,开展能耗监测平台的二期建设工作,完成数据中心二期硬件设备采购和软件研发升级工作,完成后期200栋建筑的能耗监测项目。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示范项目的深入分析诊断、节能改造工作,为2012年申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奠定基础。 六是结合“建材下乡”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工作。 七是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探讨75%节能标准,研究开发新型节能材料、产品及技术。八是大力开展住宅产业化工作,试点推广新的结构体系。 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650万平方米,大型公建节能改造完成4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25%以上;建成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完成12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实现我市建筑年节约标准煤190万吨。 留言板 请青岛市能否尽快出台或转发国务院2012年16号文件、山东省2012年4号文件,确定外墙保温材料使用范围,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 汤吉庆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接到省住建厅转发的住建部《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后,我市积极落实。目前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与消防部门进行会签,近期将下发。 留言板 新建住宅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吗?有补贴吗? 汤吉庆 非常感谢您对市城乡建设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35条的规定:本市新建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因规划、技术等原因不能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当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的,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共同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列为示范项目,示范项目按照每平方米集热面积给予150元补贴。 留言板 我听说目前有绿色建筑,绿色建筑跟节能建筑有什么不同吗?我市现在有吗?下一步能大规模推进吗? 汤吉庆 感谢您对市城乡建设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可以说,绿色建筑是节能建筑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比节能建筑更先进、更高级的建筑形式。绿色建筑是“四节一环保”的建筑,即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注重环境保护的建筑。我市2011年开始推进绿色建筑,全年共有5个、建筑面积总计74.8万平方米的建筑项目获得了国家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下一步,我市将加大绿色建筑推进力度,争取2012年完成10个绿色建筑项目星级评价标识,并争取市财政支持,对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项目进行奖励。 留言板 请问目前墙改费按说明比例返还?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景气,我们可以缓交吗? 汤吉庆 按照规定,经过墙体材料验收和建筑节能认定的工程,按下列规定标准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全部使用墙板类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专项基金预缴款全额返还。 2、使用砌块类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返还专项基金预缴额的90%。 3、使用无粘土非实心砖类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返还专项基金预缴额的70%。 使用无粘土实心砖类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返还专项基金预缴额的50%。 4、在墙体中使用多种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每种材料的使用比例分别计算返还金额。 5、凡使用含粘土的墙体材料或达不到山东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专项基金不予返还。 根据《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专项基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缓征专项基金。 留言板 领导好,我老家在平度市区,这几年好多村庄经过改造居民都住进了楼房,但我们村却没有动静,希望上级政府能给予关注,能否在资金、政策上给一些优惠呢? 汤吉庆 您好,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从2009年开始,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重点抓好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等六种类型的住房建设,目前已有240多个村庄启动了旧村改造,极大的改善了村民的住房条件。但是有些村庄由于土地价值较低等原因,不能实现盈亏平衡造成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对此,今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五市村庄改造继续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协调各市统筹抓好新城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切实提高村民的居住条件。 gemingxiang 汤主任: 我们枣山家园限价房,现在还有60多户没有拿到房子,通过打官司,一审、二审都是胜诉,现在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执行法官说,现在房子没有验收,无法执行,试问房子没有验收为啥能交房!何时能验收!何时能把房子判给我们! 汤吉庆 您好!枣山家园项目是限价商品房项目,该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搭售太阳能、延期交付等问题。市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此问题,对该开发企业我委已做限售处理,禁止其在我市开发新项目。根据《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对该项目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您可向上述部门反映。关于项目验收问题,我们将督促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各项手续。开发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留言板 --汤主任好,我住在西吴家村476号平房,共有30多户,属海泊河遗留片,请问我们这里什么时间进行拆迁改造? 汤吉庆 您好,感谢您对城乡建委工作的支持。我委对海泊河剩余片改造工作一直非常重视,西吴家村476号位于道路边角地带,不能自主开发,我委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剩余地块捆绑开发问题,关于捆绑开发的资金平衡解决方案已报市政府批准同意,下一步将督促市北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拆迁改造任务。 美好生活在招手 尊敬的汤吉庆主任,以及各位领导: 我是枣山家园的业主,关于太阳能,延期交房拒付违约金、未经业主私改房主结构、未经房管局验收违规交房和房产证等等一些列的问题。应该尽快的给我们业主解决,不要让老百姓寒心,政府不要失去民心! 汤吉庆 您好!枣山家园项目是限价商品房项目,该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搭售太阳能、延期交付等问题。市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此问题,对该开发企业我委已做限售处理,禁止其在我市开发新项目。根据《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对该项目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您可向上述部门反映。关于项目验收问题,我们将督促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各项手续。开发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请问错埠岭2路22号有拆迁计划吗? 麻烦回答下!谢谢! 汤吉庆 您好,经了解,该地段未列入2012年市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前尚不具备实施房屋征收的条件。 留言板 杨家群金水苑小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房产?如果是小产权性质,但至今也没有给我们办理小产权证,如果不是小产权房,那么从我们入住已经10多年了,也没有办理房产证,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前年曾有报道:把这里归为“有问题的商品房”,说青岛市要逐步给予解决,但又两年过去了,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问题”是什么问题?到底什么时候能解决?不知道我们这辈子能不能解决?请领导能够答复这个问题。 汤吉庆 您好,按照规定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具备规划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房屋测绘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文件。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房产证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相关手续不齐全。经了解,您反映的项目为杨家群村改造项目,您可向杨家群村委了解项目手续办理情况。 留言板 请问今年对预拌砂浆有什么政策?谢谢 汤吉庆 感谢您对市城乡建设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预拌砂浆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等优良性能,作为继预拌混凝土之后的又一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已逐步被全社会所认知和重视,也被认为是建筑施工领域又一次新的飞跃。 预拌砂浆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生产质量控制是关键环节,省经信委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监管制定一整套措施规定,包括建厂预审和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等。为推动这个产业发展,我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充分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具体工作可与我委散装水泥办公室联系。谢谢 留言板 汤主任,您好!我们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因司法核查问题被扣押安置房屋的被拆迁人,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请您正面回答: 1、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协议书和房产证原件均上交到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将《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发放到我们手里,然后才拆除我们的原房屋的,充分说明开发建设局是在认可我们房屋分割的事实后才与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房屋拆除后我们协议中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到我们入住安置房的时候开发建设局却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请问从《合同法》的角度说,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是否应当立即与我们履行《拆迁安置协议》? 2、市北区开发建设局扣押我们早已经建好多年的安置房屋拒不发放,是否应当向我们出具书面通知书,告知我们因何种原因、以何司法文书为依据扣押我们的安置房屋?扣押时效是多久? 3、据官方解释,我们的安置房是因为新房屋发放以后无法办理房产证,据我们多方调查安置房各个开发商得知,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已经入住安置房的和我们同样的情况的被拆迁人去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被告知暂时无法办理(同样情况,他们在安置房住了一年多,我们却还在外面漂着),据此情况我们到青岛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询问,得知无法办理安置房屋房产证的原因是: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将与我们相同情况的全部的房产证剥离,无论是入住的安置房的还是未入住的,开发建设局在进行原拆迁房屋注销登记时均暂缓该部分的注销工作。因原房屋迟迟未进行注销工作,导致安置房屋无法进行登记办证,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市北开发建设局是可以出具相关说明办理注销工作的,但不知为何不予办理,注销完成后,安置房屋办理新房产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请问区长开发建设局是否将我们的情况如此详细的向您汇报?请问我们的《拆迁安置协议》具体何时才能履行安置条款? 汤吉庆 您好!经了解,该项目部分居民涉嫌违规析产分户,目前,公、检、司、法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处理意见后,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留言板 汤主任,您好!我们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因司法核查问题被扣押安置房屋的被拆迁人,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请您正面回答: 1、2009年 “东西快速路三期”开始施工,由市北区房产开发建设局负责居民拆迁及安置工作,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期间开发建设局组织被拆迁人进行异地安置选房,选定了安置房屋具体位置后,却拒不让我们入住已经建造完工的回迁安置房。自2010年10月至今,一年半的时间里我们多次讨要安置房屋,开发建设局仍然拒绝发放安置房屋,致使我们至今仍在外租赁房屋居住,请问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的这种扣押安置房屋拒不发放,拒不出具有效法律文书、长时间拒不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行为是否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行为? 2、我们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协议效力待定请问何时确定? 3、我们积极响应区政府号召,搬离原房屋,与市北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原房屋被拆除,新房屋被扣押,我们实实在在被逼成了无房户,眼瞅着新房早已建成在那空着自己却要花高价钱租房子住,并且拆迁办仅仅给予了我们6个月的租房补贴,请问我们这样的情况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汤吉庆 您好!经了解,该项目部分居民涉嫌违规析产分户,目前,公、检、司、法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处理意见后,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留言板 汤主任,您好!我们是东西快速路三期因司法核查问题被扣押安置房屋的被拆迁人,我们有几个问题想问您,请您正面回答: 1、东西快速路三期2009年10月初拆迁初期,我们这些在2009年3月房屋被拆迁冻结以后登记的房产证是不能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办只让我们将房产证登记资料上报等待核查。2010年1月初我们接到拆迁办的电话通知我们去签署《拆迁安置协议》,请问市北区的这种行为是否是在认可我们房屋状况的前提下才与我们签署《拆迁安置协议》的? 2、《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拆除房屋应当在房屋拆除前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拆除登记手续,并于房屋拆除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权属证书。我们的房屋是在2010年初被拆除的,2010年6月全部夷为平地,2011年6月快速路三期的高架桥正式通车。我们房屋的房地产证早在2010年初与拆迁办签订协议的时候就已经交给拆迁办了,依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2010年初就应当将注销我们的房产证可是为何迟迟不予注销?延迟注销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3、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与我们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且组织我们选定了安置房屋,但是却以司法核查为由,扣押我们的拆迁安置房拒不发放,请问我们的房屋是何时被什么司法机关冻结发放的?为什么市北区开发建设局不向我们出具司法核查的法律文书?司法文书上面冻结发放的时间是多久? 4、市北区“海泊河33号地块”是在快速路三期以后进行拆迁的,该部分拆迁户当中有很多是与我们同样的情况,但是他们与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确完好无损的履行了,两套房屋的拆迁安置费早在2011年初就发放到了被拆迁人手中,请问同样作为市北区的拆迁项目,同样作为拆迁主体的市北区政府为什么会对一种情况两种待遇?而且作为青岛市重点工程的拆迁户得到的确实不公平的待遇 5、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违规分户注销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精神要求,分户房屋被拆除,无法办理合并登记的,拆迁部门应与当事人协商解决,请问我们应当何时、何地、与何部门进行协商? 汤吉庆 您好!经了解,该项目部分居民涉嫌违规析产分户,目前,公、检、司、法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处理意见后,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留言板 李沧区政府的东侧的枣儿山,政府数年前就宣布要进行山头整治,一年又一年,迟迟没有动静,这是为什么?今年又说要山头整治,难道还要拖下去吗? 汤吉庆 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李沧区作为城乡结合部,山头较多,全部为集体山林,整治任务重、难度大。枣儿山也为集体山林,在产权不变的前提下,首先要加大绿化保护的力度,防止树木乱砍乱伐和山林绿地的侵占、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并逐步进行增绿补绿。其次,按照城市园林绿化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市区两级将加大资金投入,分期进行综合整治和山头公园建设,争取五年时间建成生态绿色山头公园。 留言板 主任您好:青岛要建新机场,请问地址选好了吗?谢谢! 汤吉庆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新机场选址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向其咨询,市规划局联系电话:83893277。谢谢。 留言板 请汤主任解释一下:政府征收水泥费有政策依据吗?水泥费是怎么使用的? 汤吉庆 谢谢您对我委工作关心和支持。所谓的水泥费全称应是国家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根据《国务院对进一步发展散装水泥的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联合发布的《山东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鲁财综【2003】24号)文件执行的。该项资金属国家基金性质,根据上述文件和省政府219号令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散装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更新改造以及相关新技术开发推广等;工程建设完全使用散装水泥,在规定的时限内可按比例清退,实行多退少补。 留言板 请问:四方区闫家山村脏乱差,生活环境都不如一个偏远的农村了,什么时间改造? 汤吉庆 经了解,四方区相关部门对闫家山改造项目正进行深入调研论证。目前已办理了部分前期手续,但由于净空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暂不具备房屋征收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将启动改造工作。 留言板 请问将来在房建工程上使用预拌砂浆是否会提高工程造价,影响房价? 汤吉庆 谢谢您对我委工作关心和支持。预拌砂浆是由专业化工厂生产的新型绿色环保建材产品。使用预拌砂浆可以大幅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文明施工。2009年和2010年,我委通过2次工程试点使用新型预拌砂浆后测算,预拌砂浆比较现场搅拌砂浆成本略有提高,但实际用量降少40%左右,同时解决了墙面开裂等建筑通病,整体测算不会影响工程造价,所以也不会导致房价提高。 留言板 汤主任您好! 得平路上海路片区拆迁说了好几年了,去年怎么又说此区域又是风貌保护区了,我们老百姓在此居住的有很多是懂得建设及规划的,此区域的老房子大部分是上世纪30-40年代建成的,有一部分是日本人及资本家盖得,没有什么著名的德国建筑根本算不上什么风貌保护建筑,不要用此说法来搪塞老百姓,德平路7号楼建成时间已经80多年屋面漏水、楼板塌陷、墙皮脱落、污水管道经常堵塞污水冒溢、臭气薰天,且每一个门洞还有一个解放前设置的化粪池滋生蚊蝇(青岛市市区内已经没有化粪池了)、老鼠泛滥且此楼的内墙、楼板、屋面板都是木质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此楼在上世纪房产局已经鉴定为危楼,我们百姓住在此处整天提心吊胆。希望领导能关心民生体贴民意尽快解决此区域的拆迁,让我们平民百姓也能过上真正的幸福生活。 谢谢! 汤吉庆 您好!对您提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了解,该区域位于我市风貌保护区域内,目前市区相关部门正进行规划论证。待确定改造意见后,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启动改造工作。 ZHCHHU 胶宁快速路建成多年了,百姓盼望真正能达到快速行走的目的,但是,原来开车可以直行的路段,改造的饶行有10年了吧。是市里管还是市北区管,什么时候能够恢复直行,能否给市民一个时间表。 汤吉庆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城市快速路主要承担快速过境交通职能,不宜开设过多的上下出入口,否则将给主线交通带来巨大影响,势必严重干扰主线通行能力。胶宁高架路作为市区南部主要的东西向通道,主要承担东西向过境交通功能,因此,沿线部分区域需通过开设的出入口绕行其他道路到达,给您带来不便请于谅解。谢谢。 留言板 团结户有解决方案吗? 汤吉庆 您好,对团结户的征收补偿,原则上以承租表上载明的承租人作为被征收房屋承租人实施补偿,但其他同住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缴纳房租并经房屋所有权人或调房单位确认后可作为被征收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 留言板 汤主任您好;崂山金家岭山公园建设每年列入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可是至今没有动工,今年又列入重点整治的山头之一。规划据说已经市里通过,请问今年能动工吗;形象进度有啥具体目标吗,希望别再让周边居民失望,实在动不了就别年年列入重点工作了。 嘉宾 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市政府将实施大干300天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将园林绿化和市区山头整治列为专项整治行动之一,今年计划实施17个山头绿化整治工作,崂山区金家岭山为其中之一。市园林部门已审查了金家岭山改造方案,目前,已进入建设程序,年底将完成整治任务。 留言板 青岛保障房“枣山家园”,【不交1万9太阳能,就不交房】,【交了太阳能钱,不验收就交房】,【收了房,不开发票,不验收,不办房本,政府不管!】 汤吉庆 您好!枣山家园项目是限价商品房项目,该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延期交付等问题。市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此问题,对该开发企业我委已做限售处理,禁止其在我市开发新项目。根据《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限价商品住房的管理工作,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对该项目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您可向上述部门反映。关于项目验收问题,我们将督促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各项手续。开发企业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对于太阳能,居民可按自愿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购买。 留言板 我们是快速路三期的拆迁户,市北开发局却扣押我们100多户的房子不让我们入住,整整三年了,就因为我们买的房子是原房东分户的房子。我们被这个冤案折磨得生不如死,请市北开发局的主管单位,我们的父母官汤主任给我们一个答复。 1,2010年媒体报道青岛小港湾,云南路,快速路三期司法分户的事情,为什么单单快速路的拆迁居民不给安置?请政府我们一个公平对待的结果。 2,房东分户,他违法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房子,我办理过户时,这个房子合法有效地在市场上流通,既然市北区政府和我们签订了补偿协议,为何不履行合同?既然法律上规定善意取得的房屋,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何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又何在? 3,市北区区长在线时告知我们,“正在进行司法调查,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意见后办理后续事宜,如无违法事项将在签订定位协议后予以补发过渡费。”请问三年了,难道政府的司法调查还没有结束?我们没违法凭什么不给我们房子?凭什么政府和个别人犯错,要求我们这些无辜的人来买单? 汤吉庆 您好!经了解,该项目部分居民涉嫌违规析产分户,目前,公、检、司、法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待相关司法机关明确处理意见后,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留言板 1、 同德路打通问题: 同德路是市北区东西向的一条城市支路,路边涉及海青家园、新桥花园、福岭佳苑三期、福岭佳苑E区、F区、G区、H区、夹岭沟小区、四季景园、品阁小区、同德花园、依山半岛等多个小区途径此路。但是这条路两头都没打通,都是断头路,一条路两头都是堵死的,那还叫路吗???这条路从2008年以后就开始说打通打通,现在已经2012年了,还是那样没有任何消息(那一栋二层楼就把政府给难住了!!!)。又一次我的朋友一次孩子发烧,在同德路上等了足足有将近一个小时,才过来一辆出租车。。。。。。都是路不通,没有出租车肯进来,这个周边也没有个公交车。希望领导尽快解决此事,真正为老百姓多做实事,这边的老百姓出行太困难了。 2、劲松一路修好后封闭夹岭沟小区: 劲松一路在众多民众的期盼下终于快要修好了,有了雏形,剩下路面的硬化和两边的绿化,但是此道路穿过夹岭沟小区的中间而过(这个真是个国际笑话,世界上有哪条路是重新建在小区中间),市政那边说是房子在建设之前就已经有了个规划这条路,但那个房子是怎么建起来的,我很是奇怪了。他们可以随便建房子,随便把房子建在哪里?算了这个也就不说了,修路本身是好事,方便民众,但是希望政府能够把劲松一路彻底修好以后,真正的把夹岭沟小区给封闭起来,解决安全隐患和噪声污染问题。非常感谢!!!! 3、四季景园西面的一片大土堆问题: 四季景园和福岭佳苑之间有一片山包,很多垃圾都在上面倒,而且经常灰土刮倒附近的小区里面,想问问政府,这里是否有什么规划?是否可以考虑建设一个山头公园,最起码把这里绿化一下,这给青岛的环境丢脸。希望领导能够正面解答一下。 4、双峰商业综合体建设问题 合肥路、宁安路、同德路、黑龙江路围成的拆迁区域,也就是原来的双峰工业园,即所谓的浮山后次商圈——即将开建的双峰商业综合体。问一下相关领导,这个综合体啥时候动工,从2008年就开始设计双峰商业综合体,一直到现在没什么进展。这边的商业设施太匮乏了,想问一下都建什么项目,有大型商场和超市吗?什么时间可以建好,肯盼领导给予答复!谢谢, 汤吉庆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劲松一路、同德路与黑龙江路、劲松三路交口段均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内可建成投入使用,公园绿化及商业体建设问题,建议您向市北区政府(82612345)进行咨询。谢谢。 留言板 洛阳路38号什么时候拆迁?另洛阳路马路是扩路还是修路? 汤吉庆 您好!经了解,四方区正在办理洛阳路38号改造的前期手续,待条件成熟和相关手续齐全后,适时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