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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日上午,开发区工商局长江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唐岛湾一家洋酒经营网点检查时发现,该网点自称“经营原瓶进口葡萄酒”,但经营者现场提供不出相关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各品牌洋酒12箱90瓶,经营单据3本,经营用电脑主机1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日上午,开发区工商局长江路工商所接到市民举报,怀疑唐岛湾一家洋酒行存在销售假酒的行为。长江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该洋酒经营网点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网点所销售的洋酒均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价格标签则直接贴在酒瓶上,有980元一瓶的,也有638元一瓶的。 “酒是国外原瓶进口的,质量绝对有保障,而且酒包装都是外文的,一看就是原装进口商品,送礼更上档次,要是有中文标签,就不值钱了。”经营者向执法人员表示,其销售的是纯正的洋酒,没有中文标识是原装进口商品的重要特征。 执法人员随即要求经营者现场提供相关手续,但经营者推三阻四迟迟提供不出进口洋酒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通关证明、海关进口证明文件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等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李来忠 史秀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