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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用6瓶洋酒抵6000元工钱 1瓶实际仅200元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1-18 16:12:55

老板6瓶洋酒抵6000元工钱 实价1瓶仅1200元

    小年刚过,当大部分工人开始返乡的时候,在李沧区承包工程的陈师傅却愁得厉害,16日,他终于将以前所在的一家装饰公司欠自己的工钱要回来一万元,但剩余的6500元却“命途多舛”,对方竟用六瓶红酒抵债。陈师傅手下的工人拒绝收下“红酒工钱”,这让陈师傅非常为难,昨日向本报热线82860085打来电话反映此事。记者了解到,不仅是红酒,就连毛巾被、电热毯都被用来抵债。

    年底要债讨回来六瓶酒

    “我实在没办法了,我手底下还有十多个工人等着拿钱回家过年,六千多块钱让我自己承担,我也没办法啊。 ”昨日,李沧区的陈师傅告诉记者,他是一个包工头,手底下有四十多个工人,以前曾是李沧区大崂路上的一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福祥)的员工。2009年,陈师傅所做的一个工程审计结束后,还有16500元的保修金押在装饰公司。 “以前我要过几次,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一定得把钱给工人们要回来。 ”陈师傅介绍,16日他在装饰公司待了一下午,最后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给他钱,但只支付一张一万元的支票,另外6500元则是用六瓶洋酒抵押。 “眼瞅着就要到银行下班时间了,我的工人还急着拿钱,如果我不同意这个办法,他们连支票都不给我了,我就只好先同意了,把支票拿到手后立即去银行取钱。 ”陈师傅说,六瓶洋酒都是葡萄酒,上面全是外文,一个中国字都没有,他根本看不懂,更不知道这些酒到底是真是假。 “说是一瓶酒一千多,我把酒拿给工人,人家根本不收,这么贵的酒谁喝得起? ”因为当时急着要支票,陈师傅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协议书上写着“工程款已结清,支票一万元,酒六千五百元”。而昨天当他再次拿酒回来协商换钱的时候,却没人给他换。

    千元洋酒实则一瓶两百

    为了确定洋酒的价格,陈师傅拿着洋酒来到南崂路一家烟酒专卖店,专卖店的老板仔细查看后表示,这种红酒别看全是外文,实际上并不名贵,市面价格顶多一瓶两百元。记者对此联系了该装饰公司的蒋经理,他表示自己正在外面忙着讨债,公司欠陈师傅的16500元装修保证金是事实,因为陈师傅以前是公司的员工,为了照顾他,工程结束后陈师傅押在公司的保修金一分钱也没动,工程后期维修的钱都是公司自己出的钱。蒋经理说,对于这部分欠款,他们已经与陈师傅结算完,其中6500元用红酒抵债也得到了陈师傅的同意,双方都已经协调好并签了字据。对于红酒的具体信息,蒋经理表示自己也不认识这种酒,只知道是法国的一种红酒,当时也是他们公司要债的时候,欠债方以一瓶酒1100元抵押的,他并不清楚具体价格。 “陈师傅比较喜欢喝酒,我们当时给他酒的时候他也愿意,还说不如白酒够味,现在这样我们也比较为难,外面很多公司也欠我们钱,都用什么毛巾被、电热毯乱七八糟的来抵债。”蒋经理长叹了一口气。

    协议已定论维权困难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青岛文腾律师事务所的于海涛主任,于主任告诉记者,无论是商家还是个人,在讨债过程中遇到对方以实物进行抵押的情况非常常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协议的签订是非常重要的。以陈师傅讨债为例,签协议的时候应该标明 “对方支付一万元现金(或支票),另加价值6500元的××红葡萄酒六瓶,××所欠××款项结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后发现对方用于抵押的物品实际价值与所标称的价值相差很大,此时用法律维权会轻而易举。然而,陈师傅却只写了 “酒六千五百元”,并没有将酒的数量、品牌等等信息说清楚,这种情况只要对方不愿意赔付,陈师傅基本上没有以酒换钱的可能,也无法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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