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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资不成,苟女士爬上塔吊欲轻生。(图片由警方提供) 16日下午,因被工地拖欠了68000元的工资觉得无颜回家过年,一女子爬上20米的塔吊要轻生,经过与工地负责人的一番协商后,下午5点,女子才慢慢地爬下了塔吊。 16日14时许,城阳公安分局正阳路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某工地一名女子爬上塔吊欲跳下,原因是工地没有将拖欠这名女子的68000元工资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女子担心过年没脸见家人,所以爬上工地塔吊要自杀。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女子爬上的塔吊距地面约有20米左右。工作人员称,这处工地已开发多年,塔吊也有年头了,由于年久失修,去年塔吊因安全问题停止了运行,很多部件因为生锈而不结实,而女子此时所在的护栏焊接处已经锈迹斑斑,因此处境非常危险。 见此情景,民警试图与女子进行对话,但是由于女子所处位置较高,且当日风大,双方听不到对话内容,于是民警爬上塔吊驾驶室。经过交谈,民警得知,女子姓苟,今年42岁,和丈夫从四川来青岛打工多年。2010年5月,经朋友介绍,她来到这处工地打工,一直工作到2011年6月份工地完工,然而离开工地时,当初与工地协商的工钱却迟迟没有发放,她多次找到工地负责人,但负责人表示由于资金紧张暂时周转不开,让苟女士再等等,这一等就等到了年关。眼看就要过年了,苟女士和丈夫准备回老家过年。16日上午,苟女士再次来到工地索要工资,但负责人又说要年后才能发放,觉得没拿到工钱没脸回老家的苟女士一时激动就爬上了塔吊要跳下自杀。 15时许,苟女士的丈夫闻讯而来,见此情景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请求妻子不要跳下。民警趁机对苟女士进行劝说,随后工地负责人赶来劝说苟女士,承诺核实后会还清欠款,17时许,苟女士才慢慢地从塔吊上爬下来。 ◎记者手记 自杀式讨薪非维权之道 每到年底时,农民工以极端行为讨薪的事件就屡屡见诸报端。 不少农民工多次“温和”讨薪无果,只能寄希望于极端行为,期待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使讨薪有着落,于是,以堵塞交通要道、封堵公共场所,甚至爬塔吊、跳楼等方式讨薪的行为便层出不穷。这种非制度化的生存状态,实际上揭示了农民工脆弱的权利生态。一定程度上,如果有关部门不慎重处理欠薪问题,会无形中对自杀式讨薪构成鼓励。 但自杀式讨薪绝非正当的维权之道,不惜以自杀来引起关注的想法也绝不能被鼓励,因为这种极端的讨薪方式不仅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也给社会造成危害,只有健全法律法规,职能部门主动关怀,农民工才能逐渐提升与欠薪单位的博弈能力,但愿自杀式讨薪不再见诸报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刘腾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