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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马上就要来了,为了保证节日食品安全,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元宵产品质量市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批元宵产品,其中2种产品不合格,质量合格率为88.24%。不合格的原因都是馅料含量不合格,没有卫生问题。 1月18日至21日、1月29日至30日质监部门分别对全市35家糕点和速冻米面食品获证企业进行抽样,共抽到10家企业的17批元宵样品。抽样时,有25家企业没有生产元宵产品也没有库存。 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立即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和产品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因致病菌、微生物培养等需要一定的时间,检验周期一般为5-7天。2月2日,全部17批元宵产品检验完毕。 根据相关规定,质监部门对水分、总糖、馅料含量、柠檬黄、甜蜜素、黄曲霉毒素B1等19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8.24%。经抽查发现,有2家企业的2种产品馅料含量项目不合格,也就是说这两种产品皮厚馅料较少。涉嫌为不合格的产品,企业有15天的申请复检期。确认不合格的,相关区、市质监部门将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对不安全产品实施召回,监督企业查找和分析不合格原因,督促企业消除不合格因素,依法进行处罚。企业整改后,经现场复核和产品复检合格,方可继续生产经营该种产品。(记者 许芳 通讯员 张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