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大拇指广场对面,即同安路南侧,交通银行至锦江饭店处的人行道上,每天都停满了车,行人无法行走,怎样解决? 问题: 现在正在建设的大拇指广场对面的同安路南侧,即交通银行至锦江饭店这一段人行道上,每天都停满了小汽车,行人没有行走的路,只有走车行道,太危险了!这儿又是一个下坡,车速又很快确实太危险了!请问局长:怎样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同安路大拇指广场对面的人行道乱停车问题,经调查了解,因双福大厦写字楼缺少相应的配套停车位,并且人行道缺少隔离设施,导致驾驶员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关于整治人行道乱停车问题,崂山区执法部门已经开始落实解决,计划在辖区内人行道乱停车多发路段设置硬隔离设施,从源头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目前存在的同安路大拇指广场对面人行道乱停车现象,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并在该处设置临时隔离设施,以防车辆驶入人行道。 贴号: 2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服了!选择性执法!大尧一路乱象分析—— 问题: 服了!选择性执法!大尧一路乱象分析—— 创城时期都这样,真是让老百姓无语了! 先说居民楼下人行道上的烧烤简直是肆无忌惮,从下午5点到深夜12点都安静不下来,几家烧烤比赛似的放烟,烟熏火燎居民不敢开窗,吵闹声嚷的人不能休息,苦不堪言。给市长反映,给区长反应,给巡逻的城管当面反映怎么就是不管用啊!令人奇怪的是对一些小水果摊,往往只要是敢探头一个小水果筐子,就抓住不放,我们常常看到因执法不公而大吵大闹的怪现状。 再说这些烧烤的经营业户我敢断定一定没有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前几天这里的一家饭店起火,大火随着居民楼的出气孔直奔六楼,令人心有余悸! 青岛市的一些硬性法规在这里硬是不好使,甚至被藐视,致使这里的创城连样子都不摆,真真令人匪夷所思! 我分析可能有以下原因: 1、欺软怕硬,受到某些警告; 2、吃人的嘴一软,拿人家的手短; 3、关系硬,不敢得罪; 4、懒政、庸政,上行下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南执法局针对大尧一路周边夜间烧烤扰民问题多次组织夜间联合执法进行整治,并对其烧烤炉具、桌椅等经营工具予以暂扣,对其违章经营行为进入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经调查落实,大尧一路这几家饭店均属民房改建,室内空间狭窄,达不到室内经营条件,也不具备餐饮经营资格。其中强强啤酒屋营业执照系百货经营执照属超范围经营,开泰祥啤酒屋属无照经营。我们将向工商部门建议对于不具备餐饮经营资格的店铺,由相关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执照,无证室内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封,以从根本上解决扰民问题。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门路城管收了罚款,私搭乱建的厨房就成为合法了,谁给他们的权利? 问题: 宁夏路274号18号楼4单元超市私搭乱建厨房,去年6月份金门路城管进行了处罚收了罚款,可是现在竟然成为合法化了,即没有拆除,也没有整改,反而变本加厉越来越大!王朋友;我想问问你,这是谁给金门路城管的权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违章建筑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进行立案查处,于2011年4月22日下达南城法拆告字[2011]第90068号拆除告知书,于4月26日下达南城法拆决字[2011]第90071号拆除决定书。同时中队对小区内其他一些居民举报的违章搭建问题也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于该小区内目前存在的多处违章搭建问题,将采取集中整治的形式,结合楼院改造统一进行解决处理。(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从天津出差回来,感受最深的就是应该尽快取缔青岛市城管! 问题: 王副局长;久违了,期待已久你终于露头了!青岛市城市形象差,环境街道卫生脏乱差,私搭乱建,乱贴乱画,到处是霸占车位的锥形帽,占路经营,游商浮贩,乱设广告牌,大街小巷车站码头到处是黑摩的,残的出租车,破坏草皮种花种菜,种树,公共场所到处狗粪,流浪狗随处乱串,公共设施惨遭破坏,外地游客到了青岛仿佛到了县城!城市小区,楼院到处是乱堆乱放,所有楼院都有私搭乱建的阳光房,所有小区楼下都有私自改建的窗改门门头房,现在随处可见小区居民饲养家禽,这些一系列的问题难道和你们这些城管领导没有关系吗?你们还有脸去拿纳税人养活你们的工资吗?说句实话;这些年群众对你们恨之入骨!小区居民反映六大问题【市南区金门路辖区】,一年内投诉100多次,你们管过吗?为什么天津市这么大一个城市没有一个游商浮贩,和摆地摊的?青岛就这么个小渔村你们就管不好?是不是你们觉着市长没有能力?不是你们不管?像你们这样的城管还真不如没有!最好取缔!尽快取缔!老百姓骂娘!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为加强市容环境整治,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近年来,我市陆续开展了多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010年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及开展整治达标活动的意见》;为加强常态化管理,2010年底,建立了加强城市管理的“四项制度”;2011年又组织开展了“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大干2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借助市委市政府各项整治活动创造的良好氛围,我们在城市管理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 在整治乱贴乱画方面,采取了加强日常清理、推行服务外包、设立便民信息发布栏等措施,制定了《整治乱贴乱画小广告工作意见》,建立了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格局,市南、崂山区还采用了服务外包和将小广告治理纳入环境卫生保洁范围等措施,整治效果明显,一些主要路段、场所的乱贴乱画现象得到控制; 在治理占路经营、游商浮贩方面,在加强日常清理整治的基础上,我们正在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即建立便民摊点群管理办法,推广先进街区的经验,力争标本兼职,有效治理占路经营问题。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推动城管执法重心下移,10月中旬我们将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社区城管工作站、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介绍先进街区的经验,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环境。对于小区内居民饲养家禽、养犬管理等问题,随着以上几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相信能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我们作了大量工作,但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外来人口的增多,执法权限的增加、标准要求的提高,城市管理难度也在加大。但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管理好我们的城市,努力打造幸福宜居青岛。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谢谢!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视觉污染 问题: 局长您好,李沧区维客广场灯箱广告视觉污染严重,请加以整治,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维客广场没有“违规”灯箱广告,今后李沧城管执法局将加强监管,搞好长效保持。 贴号: 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也是青山路上的违法建筑的问题 问题: 李沧区青山路267号福临万家小区对面南边的违法建筑脏乱差就不用提了,单纯是违法建筑就用不应该拆除?您们不会再回复是:“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了,周边石材市场是多年前形成,现有房屋大多由李沧区河南庄社区居民于市场成立初期所见,房屋形成原因及权属较复杂。目前区执法部门正与李沧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对该处的占路经营问题进行规范管理。”这些敷衍的话了吧。请给个痛快,是不是根本就解决不了了,我们不想再听官话套话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此区域存在多处石材加工厂,房屋建于1995年至2000年之间,均属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筑,青山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均属李沧区河南村,行政管辖区属崂山区。我局已要求崂山区、李沧区城管局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妥善处理,我们将密切关注问题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