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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10-08 10:36:31

    贴号: 5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江西路97号1号楼到内院通道违法建筑

    问题: 江西路97号1号楼到内院通道违法建筑,现在开起了印刷复印店。这样明显的违法建筑,城管为什么一直不管?希望市南的城管不会是像传说的收了保护费,不想看到解释的回复。盼望看到尽快拆掉!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违法建筑问题市南执法局香港中路中队已现场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改正,逾期将依法定程序对其进入强制拆除程序。(责任中队:香港中路中队, 中队长孙林)

    贴号: 5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田家花园的环境整治问题

    问题: 田家花园28号楼北面(29号楼)在住宅楼里擅自开了两家私人旅馆(和和源旅馆和好客来旅馆),破坏绿地,毁坏树木,私设广告灯箱,搞得周围一片脏乱差。他们在门头旁的墙上和空地上私自树立多个刺目的灯箱,并且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做厨房,夏天在院子里组织客人吃饭并养狗,严重扰民。他们的狗经常半夜里在院子里狂叫,就连我们在小区的人行道上行走,他们的狗都叫个不停。城管检查整顿了多次,每次都是旅馆事先自己把灯箱摘下放倒在原地,城管来整顿检查时在灯箱旁边走来走去,从来不动他们的灯箱,而检查刚过他们就又把灯箱再挂起来。我们群众都不解地直摇头,这样的整治检查还有什么用?9月8日生活在线报道了这里的“治理”行动,当时灯箱都摘下来了放倒在原地,这不,这几天又都挂了起来了!(请参见青岛新闻网-社区--住在青岛中群众的反映和照片)。

    尊敬的王局长,是我们城管执法都这样的没有效力,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呢?我们期待着您能给予解答和解决,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市南执法局八大湖中队近期将联系办事处进行联合整治,对涉及到城管执法方面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手软。

    (责任中队:八大湖中队, 中队长卢风顺)

    贴号: 4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办个废品站

    问题: 请问具备什么资质可以在小区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开家废品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如申请开办经营项目,应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贴号: 44

    网友: 我爱大卡车

    标题: 私家车天天停在前海景区的人行道上无人管?

    问题: 市南区文登路6号,市民政局幼儿园门口的人行道上常年停放着一辆黑色现代越野车,该车属于附近一家海鲜酒店所有,常年毫无顾忌的停在我们前海一线重要景区的人行道上,市南城管似乎总是在刻意回避这个事实,或者是根本就视而不见,更或者是已被该海鲜酒店和谐了。

    为啥没人管?他家从普桑换到现代越野车,档次越换越高,愿意咋停就咋停,那么那些市南区其他地方在人行道上被贴了罚单的司机们是不是也可以都过来学习一下该酒店的经验?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问题市南执法局八大关中队此前多次对该处人行道的违章车辆进行贴单处罚,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周边区域巡查,对此处人行道违章停车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责任中队:八大关中队 ,中队长崔卫东)

    贴号: 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应文明执法

    问题: 关于火车站周边城管执法应文明执法,应有文明用语,注意执法态度。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一直是城管执法工作的两大原则,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责任中队:中山路中队 ,中队长刘振波)

    贴号: 3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到底该谁管

    问题: 银川西路24号银川山苑4号楼回家的路被私设的挡车杆堵塞(无任何审批手续),投诉至今,无人解决,年中网络问政再次反映,贵局答非所问,请问此问题会拖到何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现场了解,银川西路24号银川山苑与银川西路26号银川美居属于两个开发商开发的两个不同门牌号的小区(规划图纸显示两个小区为各自封闭式的小区,而现为未封闭小区),项目峻工后业主陆续入住。银川西路24号银川山苑由于停车位少部分业主便将车辆停放在银川西路26号银川美居的停车场内,还私自设置了地车锁给银川美居的业主造成了极大不便,因此银川美居全体业主便找到居委会及物业公司经商讨后便在银川西路26号银川美居门口设立了挡车杆。鉴于此种情况,已建议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办事处一起针对此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使小区双方业主都能接受的处理意见。或由小区业主联系规划和开发建设部门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图纸对各自小区进行封闭,如果不按要求实施封闭,就界定好各自小区的红线区域以便彻底解决好相关问题。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禁止携犬进入》的标识有木有效了?

    问题: 长期以来,有的“岛城公民”携大、小犬(切无绳牵拉!)无视不锈钢制的、明晃晃《禁止携犬进入》明显标识,在东海路,燕儿岛公园,奥帆基地等处逛来逛去,优哉游哉,更有甚者则“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竟无人问津。且狗屎狗尿就撒在标识下边,简直是莫大讽刺!

    我想,要么,把《禁止携犬进入》标识撤了,人狗共享;否则,建议城管当局管管这事儿吧,这个“视觉污染”比“广告牌”厉害,把老百姓的眼珠子“污染”了是小,把“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威“污染”掉了,事儿就大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为加强对养犬的管理,我们采取了加大执法力度、设置“禁犬区”、加强宣传等多项措施,但从目前效果来看,不尽如人意。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困难重重:一方面遛犬的时间大多数早、晚执法人员下班时间,给执法带来难度;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违法养犬、遛犬等问题进行处罚时,绝大多数当事人不配合、拒交罚款,甚至污辱谩骂。而执法队员则无强制手段,而且极易引发矛盾激化,给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有些社区居民自发成立的养犬协会是个不错的治理办法,社区养犬协会人员来自社区,社区的环境卫生也是他们的责任。而协会成员互相交流,互相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也有利于和谐解决养犬问题。下一步,结合城管进社区活动,我们将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积极向养犬问题比较多的区域推广这种做法,加强养犬者的自律意识,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同时,我们还将适时调整执法时间,继续加强执法检查,并积极协助公安、畜牧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同解决好养犬问题。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加大对禁犬区的检查力度,维护好城市环境秩序,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贴号: 3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九水西路及河南在改造

    问题: 李沧区河南庄前的河南庄旧村还不改造,而且九水西路改造也进展缓慢,真伤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旧村改造不属城管工作职责,由区政府安排部署。谢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

    贴号: 3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章建筑

    问题: 崂山区崂山路201号 麒麟山庄16号楼2单元401户 在楼顶公共平台私自搭建两处违章房,并将消防通道门改为防盗门私自锁住,至今已逾两年,期间诸多业主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包括在建时),但迟迟未见处理,请查实处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麒麟山庄违法建筑问题,经崂山区执法部门调查了解,麒麟山庄16号楼2单元401户居民,在楼顶平台搭建阳光房,当事人为牟传珩,该房建成于2009年10月,面积为12.6平方米。前期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制作了相关文书,由于当事人不配合执法,目前仍在逐步履行法律程序。目前崂山区执法部门已经协同物业,对该小区内违章搭建的阳光房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查,麒麟山庄楼顶住户共有21户搭建了阳光房,部分建成于2005年左右,也就是购房初期就已经建成。针对该问题,下一步待履行完法律程序后,将对该小区的楼顶搭建阳光房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大该区域巡查,严格控制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对新发生的违章建筑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贴号: 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苏州路大杂院破木头堆里有黄鼠狼

    问题: 苏州路大杂院里违章房随意搭建,破木头成堆,杂草遍地,有一次看到了一只黄鼠狼。举报过一次,没有任何变化和回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是居民老楼院环境脏乱差问题,对此问题辖区执法中队将根据办事处的年度楼院整治计划和安排,积极配合办事处工作,在楼院整治过程中对各类违章行为统一进行处理。

    (责任中队:江苏路中队 ,中队长安丰钦)

    贴号: 3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霸占车位的两个业户,居民投诉两年了为什么不管?

    问题: 宁夏路274号弘信山庄,有两个业户长期霸占小区车位【18号楼4单元102户】,用铁链子圈地30多米长,相当于平常停车的五个车位,群众投诉两年了一直得不到处理,你们是收礼了还是不敢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弘信山庄属于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管理小区。对于小区内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需要由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能。需要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介入的违章行为,辖区执法中队已采取相关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章当事人立案查处,责令其自行整改,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2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山路福临万家问题

    问题: 崂山区和李沧区都不管,城乡建设委员会说什么费在李沧管理,不归他们管。不知城管执法局能不能管一下。

    踢来踢去有意思吗。

    违章建筑能不能先拆掉啊,历史遗留问题就不是违法建筑了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此区域存在多处石材加工厂,房屋建于1995年至2000年之间,均属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筑,青山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均属李沧区河南村,行政管辖区属崂山区。我局已要求崂山区、李沧区城管局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妥善处理,我们将密切关注问题进展情况。

    贴号: 2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章建筑

    问题: 在镇江路和泰州五路的交界处,有一个拐角平房,是不是违章房,卖烧烤等,,破坏了环境,,请查实处理.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经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此处房屋是多年前拆迁改造遗留的,不属于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已责令烧烤业户将周边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并将加强此处的巡查管理。

    责任中队:宁夏路中队           中队长:张光宏

    贴号: 2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山东头颐景园19号楼2单元101占用公共绿地建阳光房

    问题: 山东头颐景园19号楼2单元101户 违法占用公共绿地 建阳光房,邻居们投诉整整3年了, 罚过款,就不再清理了?崂山城管严重渎职失职,请认真查处。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颐景园19号楼2单元101户楼南侧确实存在违章阳光房。该阳光房为19号楼2单元101户业主因楼上阳台排水管污水直接排在其窗外原因,于2008年所建,面积约5平方米,崂山区执法部门前期已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所建阳光房,若当事人拒不履行自拆行为,将在履行完法律程序后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贴号: 2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错埠龄新岭花园二期内侵占绿地

    问题: 错埠龄新岭花园二期内侵占绿地的现象非常严重,多次反映均无效果。记得去年市北城管的领导在网络上还信誓旦旦,说要尽快整治,但未见丝毫改变。希望这次借200天整治的机会,将新岭花园二期内侵占绿地的现象彻底整改,并保持下去。以免再走平日不管,几年后整个小区再投巨资整治地老路。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市北执法局辖区中队联合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对该小区进行整治,拆除了此处违章建筑9处,100多平方米。目前尚存在比较突出用于养花的构筑物三处,执法中队将会同办事处制定整治计划,继续进行整治。现场照片:

    责任中队:辽源路中队         中队长:刘威

    贴号: 2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弘信山庄1号楼1楼业户,搭建板房80多平米

    问题: 弘信山庄【宁夏路274号】1号楼4单元业户搭建板房90多平米,居民投诉给金门路城管,城管一位接电话的男士说;我们知道了,他那哪是板房,简直是个套三的房子,一年了,可是为什么不过来处理?居民说;金门路城管这些说人话不办人事的东西简直不可理喻!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违章建筑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前期已进行立案查处,于2010年4月7日即对其下达南城法拆告字[2010]第90017号拆除告知书,于6月19日下达南城法拆决字[2010]第90029号拆除决定书。同时中队对小区内其他一些居民举报的违章搭建问题也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于该小区内目前存在的多处违章搭建问题,将采取集中整治的形式,结合楼院改造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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