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2009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市城管执法局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10-08 10:36:31

    贴号: 7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株洲路民工潮

    问题: 株洲路每天早上6点来钟,农民工劳务大集,占路严重...状况极度混乱,严重影响交通和市容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株洲路劳务市场问题,不属于城管执法职责范围,针对这一问题,崂山区执法部门已将此问题反映至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大整治力度。

    贴号: 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局长大人兑现承诺

    问题: 尊敬的局长大人:以下是咱们敬爱的邓云峰局长大人在2010年“民生在线”时我发出的帖子,邓局长也做了承诺,可是时至今日,非法烧烤店仍然存在,扰民现象依然存在,其内院脏、乱、差依然存在,且愈演愈烈,即使在创城阶段也毫无收敛。不知道局长大人为什么对自己的承诺这么言而无信。取缔一个非法烧烤店就真的这么难?难道是城管中有什么人可以从中获取有什么利益? 留言板 尊敬的城管局领导:

    我是市南区汶水路12号的居民。在楼下(利用原本是煤店的进煤通道,非法搭建而成)经营的非法烧烤店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周边的环境卫生、交通。特别是夏天,不到四点,搭棚和餐桌就已经摆到了马路的两侧,经营时间达到深夜一点多。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喝酒的吵闹声,汽车的喇叭声,甚至还有打架声。烤肉的油烟,使得大热天居民不敢开窗。更有一些杂碎酒客跑到楼道里或车空里拉屎、尿尿。而在他的院子里更是脏乱不堪,非法搭建的棚子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鼠患成灾,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和周边卫生环境,即使在创城阶段也没见有丝毫收敛。本来就不宽的汶水路,两侧本来就是停车场,再加上青岛一中接孩子的车,交通状况可想而知。该问题向市南区政府和城管多年、N次反映,但都鸟无音讯。记得前段时间,青岛市城管局在媒体上说要取缔非法烧烤,让我们着实高兴了一阵。可令大家失望的是:和公安局打狗一样,雷声大,雨点小,作秀而已。难道一个小小的非法烧烤店也有“保护伞”?还是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此;希望能借此宝贵的机会,向领导反映此事,做一个换位思考,真正体察民生,少承诺,多办事,还居民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谢谢!

    邓云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汶水路烧烤扰民及乱搭乱建问题,我将责成市南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查处,对烧烤扰民及乱搭乱建现象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2010年10月14日答复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此问题市南执法局曾组织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又出现经营回潮现象。对此情况中队已对该店存在的违章行为予以立案查处,进入一般程序从严处罚,督促当事人彻底进行整改。

    (责任中队:八大峡中队 ,中队长丁海涛)

    贴号: 6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整体板房安装在自家窗前,严重威胁楼上邻居安全,必须拆除!

    问题: 弘信山庄{宁夏路274号19号楼4单元负102户地下室},把一个整体板房安装在自家窗前,给楼上居民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构成极大威胁,要求马上拆除!好像自己实力很大给自家安了治安亭,实际还是生活在地下室,别丢人了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违章建筑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中队对小区内其他一些居民举报的违章搭建问题也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于该小区内目前存在的多处违章搭建问题,将采取集中整治的形式,结合楼院改造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路面长期污水问题

    问题: 城阳区华城路三小区故乡味汤饭馆,长期将洗菜和洗猪骨头的污水直接请到在小区人行道和路面上,并且占用人行道摆设餐椅等,请给予解决。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朋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于2011年9月26日到华城路三小区故乡味汤饭馆调查其倾倒污水和占用人行道摆设餐椅等问题。经现场调查,该饭店位于小区内部,店面门前有倾倒洗菜水和摆放桌椅现象。

    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饭店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下达了青城行执限改字【2011】第G03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现场污水、杂物清理干净,今后禁止其随意倾倒污水和乱摆乱放。该饭店业主态度较好,认真接受批评,并现场进行了整改,将污水和杂物及时进行了清理,并表示今后不会发生随意倾倒洗菜污水和乱摆乱放行为。

    贴号: 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基层管理部门不作为

    问题: 青岛是弹丸之地,每个基层政府管理部门所辖地区并不很大。因此,创城工作一定要深入,而不是浮在上面。我住在观音下路,被称为前海7小区,具体地域就是瞿塘峡、观音峡、红山峡交汇地段。每次搞环境卫生活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行动。问题出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可以说他们阳奉阴违,只喊口号、打宣传横幅,而无实际行动,驻地周围仍然是脏乱差。建议市府有关部门,可以乘车“走马观花”视察一下,就知道了。关键是街道办事处,将任务交给他们,并且要检查,如果失职,要给相关领导人以严厉处罚。其实,这样警示的不仅是创城工作,对促进其他工作也将起到促进作用。请原谅,为了种种原因,不报实名。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违章建筑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中队对小区内其他一些居民举报的违章搭建问题也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于该小区内目前存在的多处违章搭建问题,将采取集中整治的形式,结合楼院改造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6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到底管不管

    问题: 银川西路24号银川山苑4号楼居民回家通道被非法安置的挡车杆堵塞,至今已过去3个多月了,媒体报道、求助投诉,遇到的都是推诿扯皮甚至在年中网络问政中居然答非所问,作为城市管理的执法部门,解决这个问题不知要等到何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金门路中队现场了解,银川西路24号银川山苑与银川西路26号银川美居属于两个开发商开发的两个不同门牌号的小区(规划图纸显示两个小区为各自封闭式的小区,而现为未封闭小区),项目峻工后业主陆续入住。银川西路24号银川山苑由于停车位少部分业主便将车辆停放在银川西路26号银川美居的停车场内,还私自设置了地车锁给银川美居的业主造成了极大不便,因此银川美居全体业主便找到居委会及物业公司经商讨后便在银川西路26号银川美居门口设立了挡车杆。鉴于此种情况,已建议由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办事处一起针对此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达成使小区双方业主都能接受的处理意见。或由小区业主联系规划和开发建设部门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划图纸对各自小区进行封闭,如果不按要求实施封闭,就界定好各自小区的红线区域以便彻底解决好相关问题。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6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小区绿地被毁,成了缺德居民的菜席子!

    问题: 宁夏路274号弘信山庄乱成一锅粥,小区绿地被缺德居民毁掉变成自家菜席子!到处是拉瓜,韭菜等等,还有17号楼1单元业户饲养了鹅,鸡,狗,简直受不了这些人渣的折腾!恳请尽快处理处罚!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弘信山庄属于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管理小区。对于小区内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需要由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介入的违章行为,辖区执法中队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章当事人立案查处,责令其自行整改,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中队:金门路中队 ,中队长李建国)

    贴号: 62

    网友: 组委会

    标题: 第三海水浴场边上的违章建筑什么时候拆,能否给个明确的时间!

    问题: 局长你好,八大关拆迁机会每周报纸上都大板付的刊登拆了多少房子,第三海水浴场边上的违章建筑成片,为什么就拆不到这呢?你可能说这是部队的地方,但是海边上的地,不是部队的,前阵子拆迁风头正紧的时候,人家又是填海,又是盖违章房,难道局长同志看不到吗?希望局长还给青岛百姓一个优雅的环境!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市南执法局八大关中队已进行现场调查落实,关于填海问题,海洋渔业局已介入执法调查处理;盖违章房问题经落实,一是前期维修原有建筑房顶,二是宣传部有部电影作为拍摄道具临时用房,现场未发现有新搭建违法建筑。

    (责任中队:八大关中队, 中队长崔卫东)

    贴号: 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馥香谷小区2号楼3单元701户楼顶违章建房

    问题: 崂山区馥香谷小区2号楼3单元701户业主自2011年5月起,在楼顶建设钢筋混凝土的违章房,小区居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联名不断举报,但是该业主却能在不断举报中,坚持将违章房建设好了。该业主称,其在城管有人,请查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渎职责任。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反映天泰馥香谷一期2-3-701住户私自在顶层搭建钢筋混凝土阳光房”问题,崂山区执法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该业主于2011年3月底在楼顶搭建违章房。4月初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现场违章搭建的阳光房钢架结构主体已经完工,执法人员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容易拆除的部分进行了现场拆除。目前因执法人员无法进入该房屋,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期间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要求其对该违法搭建的阳光房进行自行拆除,因当事人长期在北京工作,一直没有对该阳光房进行拆除。7月18日,该业主回到青岛,执法人员当即给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此,执法人员将监督落实该业主限期拆除,若当事人拒不履行自拆行为,将在履行完法律程序后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
相关链接

上一篇:青岛市旅游局局长王建功网谈 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