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顺义区财政局原局长马万林被控在担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部分乡镇、企业索取钱款共计29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鉴于马万林有自首情节且家属积极退赃,顺义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7年。
对于赃款的去处,马万林说,他用其中的80万元在朝阳区双井买了一处房产,又给了情人差不多上百万元,剩下的都被他挥霍了。据悉,案发后,马万林的家属帮他退回了赃款110余万元。开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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