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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大道桥 科技人员公寓 营造优越生活环境解决“后顾之忧” 为使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办法》在人才投入优先保证的基础上,把解决影响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后顾之忧”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服务,重点保障。 在办公用房方面,《办法》规定,对“特区创业项目”在“人才特区”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补贴。租赁孵化器场地1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入驻面积给予第一年全额、第二年70%、第三年50%的房租补贴。租赁加速器场地的,按入驻面积给予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1元、第二年每天每平方米0.5元、第三年每天每平方米0.3元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在住房保障方面,《办法》规定,“特区创业人才”在“人才特区”工作的,“人才特区”为其租用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年内免收房租。创业满三年,在青自购住房的,经评估,给予10-100万元购房安家补助。 在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方面,《办法》规定,随“特区创业人才”一同来“人才特区”工作的配偶,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或给予相应的安排。“特区创业人才”的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市区内推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