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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路对交通违法“零容忍” 5月底,我市交警部门在七区确定了35条“文明交通示范路”,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对行人随意横穿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坚决处罚。截至目前,在“文明交通示范路”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5万余起,为市民出行营造了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文明交通示范路”确定以来,交警部门在前期对轻微交通违法进行劝阻的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创城标准要求,主要交通路口,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无乱穿马路现象,交叉路口无严重阻塞,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次绿灯显示能否通过,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等。从目前情况看,青岛市“文明交通示范路”仍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人不走“斑马线”现象频仍,对此,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主干道乱停放车辆依法处罚。(杨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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