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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建全国最大保障房项目

来源:青岛新闻网综合 2011-07-12 06:50:42

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效果图

    通过有条件的可租可售制度,建立收地、供地和政府、企业及有关各方利益协调的新机制,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筹集的新模式。相对于以往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划拨土地、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来说,该项目用地的顺利成交并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市在创新保障性住房供地、运营和投资机制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土地供应方式上,该项目采取了在出让土地中配建公共租赁住

房的方式,其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并持有,先租后售,10年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以出售,但须按届时的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出售。

    在建设资金筹集和运营模式上,该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模式,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并持有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经营10年后,可通过出售实现建设投资回收,获得一定的利润,有利于吸引开发企业投资,有利于土地顺利出让,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的范围,有利于迅速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规模,另一方面,先租后售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筹集模式,适应了被保障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和长远需求,保证了公共租赁住房循环供应。该项目有三个投资主体,其中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参与该项目建设,是我市成立公共住房投融资机构以来该机构参与投资建设的第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该项目的启动实施将为其参与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更多的经验和支持。

    “20%” 青岛住房保障事业设定新目标

    2007年以来,市政府已连续五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为市民办好的实事之首。2008年,开始实施了第一轮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08-2010年),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实物配租配售率达到88%。按照我市第二个住房保障三年规划(2011-2013年)安排,市区将每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2万套,并在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础上,将保障对象范围由老市民(城市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展到新市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力争到“十二五”末使我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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