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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 颜斐)32岁的内蒙古来京人员宋京华曾伙同其兄抢劫杀人被判入狱。出狱后,他决定报复“出卖”他们的女友,为已被枪毙的哥哥报仇。女友最终没有找到,无辜的年轻女子成为他泄愤的目标。昨天,与同伙江苏男子闫金光一起劫杀9名女子的宋京华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市二中院将宋京华和闫金光等一批重犯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1996年,宋京华和其兄宋京津等人一起在京抢劫杀人落网,后宋京华被判入狱8年 宋京华出狱后认识了比他小一岁的江苏男子闫金光。宋京华说,他一直想找个帮手,正好闫金光需要钱,两人一拍即合。经法院查明,2005年2月至2007年9月间,两人分别采用诱骗或暴力手段先后在本市丰台区、朝阳区、平谷区、海淀区等处劫持黄某等9人,抢得财物后将她们杀害并抛尸郊区或河北。 9名被害女子中有两名年仅16岁。被害女子有站在街边拉客的“小姐”,也有下夜班行走在路上、从停车场或刚从小区电梯里走出的普通女子。她们被劫持或被骗上车后,有的被带至二人的出租屋后先强奸再杀害,有的是刚上车就被活活掐死。令人发指的是,有的尸体被碎尸后,竟然被他们从开车出京的高速路上纷纷抛到车窗外。 最终案发是因宋京华抢劫其一个女性朋友。2007年9月,闫金光准备抢点钱回老家,宋说,杜某两年前欠他5000元一直没还。如果对方不肯还钱,就让闫金光去把她弄死。9月26日,两人来到杜某家中,见杜某并没有还钱的意思,二人将杜某杀害并从其银行卡中取出7900元。后杜某家人报案,警方经过侦查将目标锁定为宋闫二人。2007年11月6日,二人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