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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徒持刀抢劫伤人命 看守所打死狱友被执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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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09:41:46 山东商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平日里抢劫、盗窃无恶不作,在看守所期间依然胡作非为,竟然伙同他人将同监室的狱友活活打死,期间足足打断对方15根肋骨。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作恶多端的男子刘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并被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今年25岁的刘某是辽宁省昌图县人,2008年流窜到济南后便展开了疯狂的犯罪行为。2008年6月22日凌晨,刘某伙同他人尾随一市民行至济南市经一路北坦大街公交车

站牌处后,二人各持一把弹簧刀胁持对方到路南花坛内,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100余元。2008年7月3日晚,刘某提议抢劫并购了2把折叠刀,纠集他人外出伺机抢劫。7月4日凌晨1时30分许,刘某等人对坐在济南市经二纬二路口北侧三角花园内石凳上休息的一市民实施抢劫,遭反抗后,刘某朝着对方要害部位猛刺一刀,致其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除此之外,生性暴虐的刘某还在2008年7月1日下午, 在济南市舜耕路南端山路边买菜时与摊主发生口角,刘某持携带的弹簧刀朝对方左肋和左腋下各捅刺一刀,致其受伤。

    2008年11月11日,刘某因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依然胡作非为,受他人指使,刘某伙同他人采取拳打脚踢、膝顶鞋抽等手段,共同殴打同监室的狱友刘庆良,致刘庆良胸骨骨折、15根肋骨骨折,左肺破裂,最终死亡。

    日前,此案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犯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持刀多次抢劫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刘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且在羁押期间共同伤害致人死亡,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据此,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刘某死刑。日前,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犯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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