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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在村里征求土地出租意见的公告 金江镇政府:紧急叫停违规对外出租土地的行为 记者5月18日下午赶到澄迈金江镇政府进行采访。该镇党委委员曾学接受了采访,他当时负责接待和处理此事。 据曾学介绍:5月16日,该镇接到大坡村民的举报后非常重视,第二天即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与大坡村民小组长廖某及部分村干部、进行举报的村民一道开会,当面进行调查取证。 初步调查 曾学说:“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行为。该条例明确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对外承包的最长年限为30年,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大坡村民小组长廖某等村干部没有这么做,而擅自决定要将200亩集体土地对外承包70年,擅自在村里贴《公告》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签字盖章支持他们违法。由于他们还没有签订对外承包70年土地的合同,我们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马上叫停了这起违规土地对外承包行为。” 曾学表示:村民还举报,村民小组长廖某花钱“收买”民意,要求村民在《民意测试表》上签名盖章同意对外承包土地70年,同意盖章签名的,每人给300元,但鉴于一时没有找到证据,目前还难以对此进行处理,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 记者采访村民小组长遭村干部爆粗口 20日上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大坡村民小组长廖某。 记者打通廖某的电话后,说明要采访的事情。廖某当即表示:我不是廖某,不是大坡村民小组长,你打错电话了。 记者告之:你的电话是金江镇有关领导给的,你还是给我们讲一讲情况吧,我们好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报道此事。 廖某随后承认他就是大坡村民小组长,也承认他准备将村里的200亩土地向外租70年一事。 记者:《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规定,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对外承包的最长年限为30年,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的,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你为何擅自决定把200亩土地对外承包70年? 廖某:有这样的规定吗?我搞不清楚。 随后,廖某称自己普通话讲不好,让另一位村干部与记者对话。这位村干部接过电话后根本不接受记者提问,他反复干扰记者说话,说要先向记者报料,要记者采访其他的事情。等记者听他说完后再提问时,这名村干部骂了一句粗话:你是吃饱了没事做吗?关你什么事情?去你娘!随即把电话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