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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裁判对受害方保护不够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当事人难以获得损害赔偿。由于通奸、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要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极为不易,大部分当事人因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导致法院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难以实现。 问题5:虚假离婚诉讼难处理 近两年,为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福利待遇而虚假离婚的案件逐渐增多,对于“假离婚”案件,在实践中难以作出辨识;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导致损害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 合理分配家暴案件举证责任 调研人员建议,尽量用调解的方法修复当事人之间受损的亲情。对于涉及家庭暴力因素的案件,对于受害人客观上难以举证的,可以采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原则,由受害方对受侵害事实举证,受害人完成该举证后,由对方承担证明其并非侵权行为人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的,推定其为侵权行为人。 另外,困难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建议适当放低司法救助门槛,对生活困难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提示、帮助其办理减、免、缓缴诉讼费用。同时对诉讼过程中有过激行为或异常表现的当事人,及时联系妇联婚姻家庭专家提供心理咨询辅导。 文/记者唐红杰、范玲 通讯员王创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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