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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家庭纠纷案八成闹离婚 昨日,东莞第二法院向媒体公布了“近两年婚姻家庭案件情况分析报告”,报告以第二法院2009年1月1日成立以来至2010年12月份为止所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进行了分析。 报告显示,第二法院2009年全年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26宗,结案407宗;2010年全年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61宗,结案444宗。据分析,近两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类型处于稳定状态,其中婚姻纠纷主要为离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和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几类,家庭纠纷主要为抚养、监护、赡养、收养、探视子女和分家析产几类。 据调查报告显示,离婚纠纷历来都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最主要的类型。在第二法院近两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类别中,离婚案件依然占到绝大多数,其中2009年为80.28%,2010年为80.26%。 特点 “80后”夫妻离婚率提高 调研人员分析离婚原因时称,以往的离婚案件理由多为性格不合,或者是与对方家人难以相处。然而,近两年的离婚案件有四成以上涉及第三者问题,半数以上女性都称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另外,调研人员称夫妻间的“冷战”现象屡见不鲜,这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 调研人员称,近两年离婚纠纷当事人年龄结构有所变化,“80后”当事人开始“唱主角”。近两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1402名,经抽样统计,30岁~40岁年龄段的离婚案件所占比例已有所降低,而20岁~30岁年龄段“80后”当事人却提高了大约5个百分点。同时,离婚案件中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限则有缩短趋势。 从起诉方性别变化看,传统离婚案件中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近两年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案件却占多数。第二法院分析称,近两年审理的701宗离婚案件中,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比例超过了65%。 从东莞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人数比例看,东莞本地户籍(含双方均为莞籍和仅一方为莞籍)当事人离婚案件不足三成,外地户籍当事人(仅指双方均为外地户籍)案件却超过七成。 本地人的离婚案件基本均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有部分涉及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处理问题。外地人的离婚案件有60%以上不涉及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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