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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取车挤坏别人宝马 法院判物业担责8成(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1-05-08 09:05:13

   岛城某小区的立体车库很"清闲"。(资料图片)

    随着车位越来越紧张,立体车库也越来越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追捧,岛城不少小区都建起了立体车库。然而,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由于操作比较复杂,在这种车库中停车需要较高的技术,一些车主经常进退两难。家住延安三路一小区的李先生在车库取车时就不慎将别人的一辆宝马车升起,挤坏了车门,赔偿对方1万多元 。事后,李先生认为,立体停车位操作起来很麻烦,物业公司收了费用却没进行操作培训,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立体车库属特种设备,应派专人操作,遂判决物业公司担八成责任。

    取车误升起别人车辆

    家住延安三路某小区的李先生,花4.5万元购买了一个立体车库的车位。车位交付使用后,李先生一次性向物业公司交纳了一年的车位综合服务费、车位运行费。“我以前没用过这种停车位,上上下下地升降汽车,每次都很紧张,担心碰着磕着,还害怕车会掉下来。”李先生担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2010年8月27日8时许,他去停车场取车时,刚打开操作开关,就听见“砰”的一声,然后传来一个女性的尖叫声。李先生赶紧关上开关过去查看,只见一辆宝马车被升离地面,打开的一扇车门挤在车库横梁上,女车主吓得不停地喊。

    原来,李先生打开操作开关时,车主马女士正准备开车,突然被升起,她紧张得推开了车门。事故发生后,双方发生争执,但没有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马女士于是打电话报警,宁夏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进行了调解,最后李先生赔偿所有损失 ,包括200元拖车费、10915元车辆维修费。

    物业公司被告上法庭

    一下子损失了一万多元,李先生觉得自己很亏:“这个立体停车位操作起来很麻烦。物业公司收了费用,没进行操作培训,也不派人来操作。”另外,李先生还了解到,马女士并不是小区居民,也没有购买车位,“小区是封闭小区,外人怎么能随便进入呢?”李先生找到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但物业公司认为李先生与马女士之间的纠纷与己无关,拒绝赔偿,双方闹上了法庭。

    市北法院审理时,李先生向法庭提交了《机械式立体车库维护保养规范》和《立体车库售后服务》。维护保养规范中注有“车库需专人操作,未经培训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售后服务中也有对车主培训的要求。

    物业公司辩称李先生是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的车位,与自己无关;交纳的车位综合服务费不包括专人操作的费用,“车位综合服务费每月仅收10元,立体车库仅有40余个车位,根本就不够雇专人来操作”。物业公司认为操作培训应由生产厂家进行,与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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