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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叶建文涉嫌受贿,被指在任职期间受贿113万元,昨日在广州中院过堂。叶建文至今未退出赃款,称自家没钱可以退。 收受三老板贿赂113万元 叶建文今年53岁,2007年到2010年任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 据指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叶建文利用负责银河烈士陵园全面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经营墓葬建造工程的江(音)老板承接该处 借款为名曲线受贿 昨日庭上,叶建文对于被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称江老板所给的86万元中有30万元是借款。叶建文说,“其实是我亲戚梁某借的钱,双方写了借条的,但是后来他又送回给我,说不用还钱,还当面把借条撕了。” 而江老板的证词却称叶当时是以梁某要投资服装生意为由借钱的,他将钱拿给梁某后,叶建文当天就把钱拿走了。梁某则称,需要钱的是叶,自己写借条给江老板,因担心引发经济纠纷,才让叶建文写了担保。 避风头退贿,事后回收更多 2010年1月,天河区检察院曾调查过陵园管理处“小金库”问题。为了躲风头,叶建文将受贿款分别退回给三名行贿人,分别是56万元、8.5万元和10万元。但在2010年5、6月间,眼见风头已过,叶建文又将贿款拿回,而且还从马老板和陈老板处拿回更多,分别是15万元与12万元。叶建文辩称:“我怕受到影响,退了回去,但马老板后来又买了几箱水果来我家,我不知道他们会把钱放到里面,陈老板是在一次吃饭后在我车上放了钱,我还没来得及还。” 据悉,叶建文至今尚未退回贿赂款。公诉人问其受贿的款项都用到何处,叶建文称自己借了别人很多钱,大部分用来还债,部分用来做生意,现在没钱。当公诉人问其做什么生意有没有赚时,叶建文竟称,“我只是玩玩,做点日用品买卖的小生意,没想着赚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