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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周立权)记者1日从吉林法院系统获悉,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陈建设在担任松原市城管办主任、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松原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 法院认为,陈建设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款物,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犯罪情节严重。鉴于被告人陈建设在被审查期间,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赃款大部分被追缴,遂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