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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1500公顷 2011年全市计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1500公顷,各区、市要按照市政府已确定和公布的2011年各类住房用地计划,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落实供地结构比例。即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建设、规划、土地、房管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 保障性住房用地要提前储备、专地专供、专地专用、限时使用、不得挪用。各区市,尤其是崂山、黄岛、城阳三区,要选择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具备一定规模的地块,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 确保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的要求 青岛是全国建立首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40个重点城市之一,4月15日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组在反馈意见时,特别对我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表扬,认为“青岛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和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重要的基础能力建设,是重要的工作创新,应该在全国推广”。要以此为鞭策和激励,进一步整合市场信息系统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房地产统一数据库,全面提升我市的房地产信息化水平,巩固我市在全国层面的领先地位。各区市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投入,加快住房调查和住房项目历史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确保在10月底前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联网的要求。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