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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打车多花一元钱 市民拼车应对涨价(图)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新闻网 2011-04-19 07:27:02

昨天,青岛出租汽车股份公司的驾驶员在驾驶室里张贴燃油补贴通知单(傅学军 摄)

    青岛日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局获悉,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启动客运出租汽车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从2011年4月20日零时起,乘客在乘坐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城阳区的客运出租车时,除了需要支付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之外,还将另行向驾驶员支付燃油附加费1元。

    据了解,目前市运管

局已协调各相关单位完成了燃油附加费提示标签和专用发票的印制工作。昨天下午起向各客运出租企业发放,今天下午开始各企业统一向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发放。燃油附加费提示标签统一张贴在出租汽车副驾驶工作台的正前方。

    据市运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应该明码标价,对不严格执行价格规定,提前收取燃油附加费或者未张贴提示标签收取燃油附加费等行为,管理部门将进行严厉处罚。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要增强维权意识,发现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规范收费、不规范营运行为,乘客应保留好证据,并及时 拨 打 交 通 投 诉 服 务 热 线82817777进行举报投诉,执法部门将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本报记者 李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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