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所登载回复函。记者昨致电岳阳市林业局,该局办公室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该回复函确为岳阳市林业局所发。
岳阳市林业局回复:按当时政策予以留职
因受贿罪被判刑的湖南岳阳市林业局林科所前所长易星星,在判刑后,仍在林业局继续工作,领取工资。去年底,有网友在红网论坛举报此事。昨日,岳阳林业局回复称,根据易星星案发时的政策,可以保留公职。
网友举报林业局官官相护?
去年11月5日的凌晨,红网网友“林兵”在《百姓呼声》栏目举报称,“原岳阳市林科所所长易星星,2007年12月因受贿40多万元,只‘判三缓四’。可他贪污公款数额巨大(虚设工程项目报账近50万元),却没有人查,更令人气愤的是还在林业局上班。”
“林兵”还称,“公务员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凡被判刑者,一律开除公职。请问易星星是什么人,林业局党组却如此庇护他,他却可以凌驾于政策法律之上?”他最后呼吁,“请组织上速派人查处,还广大职工一个公道。”
该帖发出后,引起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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