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 正文

林业局官员获刑后仍上班 官方称按政策办事(图)

1
青岛新闻网 2011-01-27 15:46:03 四川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红网所登载回复函。记者昨致电岳阳市林业局,该局办公室的陈女士告诉记者,该回复函确为岳阳市林业局所发。

    岳阳市林业局回复:按当时政策予以留职

    因受贿罪被判刑的湖南岳阳市林业局林科所前所长易星星,在判刑后,仍在林业局继续工作,领取工资。去年底,有网友在红网论坛举报此事。昨日,岳阳林业局回复称,根据易星星案发时的政策,可以保留公职。

    网友举报林业局官官相护?

    去年11月5日的凌晨,红网网友“林兵”在《百姓呼声》栏目举报称,“原岳阳市林科所所长易星星,2007年12月因受贿40多万元,只‘判三缓四’。可他贪污公款数额巨大(虚设工程项目报账近50万元),却没有人查,更令人气愤的是还在林业局上班。”

    “林兵”还称,“公务员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凡被判刑者,一律开除公职。请问易星星是什么人,林业局党组却如此庇护他,他却可以凌驾于政策法律之上?”他最后呼吁,“请组织上速派人查处,还广大职工一个公道。”

    该帖发出后,引起网友关注。


相关阅读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上一篇:东北一建设局局长跳楼 伤势较重仍待调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