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6日讯 近日,发生在市立医院东院区的一起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为加强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1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通知》共八条 ,其中明确规定 ,任何人不得危害医生安全;患者或家属就医疗问题提出异议时,医院要耐心解释。另外,遇到医疗纠纷报警,公安应立即出警,并控制事态,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不得危害医生安全 《通知》规定 ,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坏医疗机构财物。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高对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落实。 《通知》指出,患者或其家属就医疗问题提出异议时,医疗机构应当耐心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诊疗情况,并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解决医疗争议的途径。 八类情形要及时报案 《通知》规定,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一)寻衅滋事的;(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三)殴打医务人员的;(四)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五)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医疗秩序的;(六)拉横幅、设灵堂、烧纸、张贴大字报、堵塞通道及大门,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七)不按规定停放尸体,不听劝阻的;(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涉及“医闹”案件要严打 根据《通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到现场指导、协调处置工作。 公安机关接到医疗机构的报警后,应当立即出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拒不听从劝阻、带头滋事、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有效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医闹”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医闹”的刑事、治安案件,应当加大侦办、查处力度,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玩忽职守人员要依法处分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处置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不积极配合,影响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责任。(记者 李志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