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50元,并逐年递增;参合居民每人缴费不超过筹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 60%,每年最高支付限度应达 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八倍以上;参合居民可在本市区域内任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病情急或急救等原因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时,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经办机构即可……昨天上午,《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在市 谁能参加 ? 大学生户口迁出可参合 “农村居民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口已迁出本市,现又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住,不具备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记者在新通过的《条例》中看到,我市新农合在对“参加人”的规定上具有广泛性。“比如一个农村大学生,他在外地读大学,毕业后户口留在外地,但他现在回到所在农村居住,如果他在户口所在地无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参加新农合。”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表示,新农合的性质是“互助共济”,遵循的原则是自愿参加、公平享有、保障适度。因此,对于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大学生、复员退伍军人,应该予以吸纳。此外,新生儿可跟随父母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不用额外缴纳费用。 交多少钱 ? 全市最低筹资标准250元 《条例》规定,新农合筹资机制是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村居民合理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新农合给予资金扶持,鼓励组织和个人自愿资助新农合。“现在我市各区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不统一,五市是150元,城阳区是230元,崂山区和黄岛区是270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振东介绍说,这部法规出台后,将按照2012年全市每人不低于250元的标准筹集新农合基金,并且逐年提高。增长的幅度“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标准”。记者了解到,2009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为8.7%。 为减轻居民负担,《条例》规定参合居民每人每年缴费不超过筹资标准的20%。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需要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区(市)财政全额负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资助比例,由各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报销多少 ? 每年最多报销8万元左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条例》规定,参合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设立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予以报销,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60%。“60%是一个平均线,实际报销比例会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有所不同,一级、二级医院高些,三级医院会低些。”万振东表示,参合农民每年的最高报销是有限额的,目前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条例》规定的是8倍,按照我市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249元来看,这一医疗待遇在2012年开始实施时,每年报销上限将在8万元左右。 那么,如果家庭经济困难的参合居民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超出了报销限额,如何避免他们 “因病致贫”呢?《条例》中也做了明确规定,“由区(市)人民政府通过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新农合是‘互助共济’性质的,有困难了可以多花,但不能把钱都花了。”万振东表示,设立最高支付限额是为了保证更多参保人的利益。 到哪看病 ? 外地就医也可享受新农合 在参保人关心的“到哪看病”的问题上,《条例》规定,新农合实行分级就诊的方式,参合居民可自主选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同级同等”的医疗待遇。“比如平度的一位参合居民在市南区探亲期间生了病,他可以选择市内四区的任一家有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就医,和他在平度看病的待遇是一样的。”万振东表示,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都可以申请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记者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妇儿中心、401医院、海慈医院、中心医院等十几家,此外各区市也都设定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定点医院,为参合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如果参合居民在青岛市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约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即可。参合居民因病情急、危、重或者急救等特殊原因,在本市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居民或委托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经办机构。“‘告知’可以通过电话完成,参加人或委托人甚至不用前来办理。”万振东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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