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合了俺们的心 “2003年,新农合刚开始在崂山试点时,我们心里还犯嘀咕,不知道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虽然当时一人只拿10块钱,但还是觉得如果身体一年都没事,这钱不就浪费了?”63岁的王志先笑着说,就这样,在各级卫生部门的大力宣传下,他们一家算是“被迫”参加了新农合。 “2003年,俺大哥的孩子在学校磕伤了眼睛,随后送到医院又是缝针又是住院的,花了4000多元,后来 降低住院报销起付线 崂山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崂山新农合降低住院报销起付线。一级医院的报销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医院的报销起付线为500元,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到1200元。提高住院、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报销比例。将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门诊大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65%、55%,将家庭病床的报销比例提高到60%,将个人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至9.54万元。 一年住院费报销多半 “我们一家四口自从2003年启动新农合以来,一直参加没有间断过,到今年5月份之前,全家没人住过一次院。”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居民胡维元告诉记者,他们家一直都觉着这是好事,就当给自家和家人保个平安。“新农合就是互相帮助,大家都拿出很少的一部分钱,帮助患病有需要的人,最好俺能一直没病,也愿意年年参加帮助有需要的人。可是大家都吃五谷杂粮,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长病呢。”53岁的胡维元说,今年5月下旬,他突然肠胃疼,到医院检查发现要做肠切除手术,后来在医院做手术基本痊愈。可没过多长时间,8月份他体检时又查出患有不稳定性心绞痛,9月30日,做了心脏支架手术。 “这半年下来,我住了5次医院。”胡维元拿着医院结算及报销的单据告诉记者,他今年一共去了14次门诊,共花了709.7元,报销138.5元,报销比例为20%;2次大病花费992.3元,报销669.2元,报销比例为67.4%;5次住院花费64133元,报销35669元,报销比例55.6% “我术后还需要使用1年半时间的抗凝药物,每月都要花1000多元,按照新农合75%的报销后,自己只要拿200多元就行了。”胡维元说。 参合报销不再多跑腿 2009年,崂山区投入60余万元对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全省率先实施了新农合“一卡通”工程,参合居民持就医卡在包括市立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等全市范围内的22家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均可以出院当场结算,享受新农合报销待遇。 群众医药费报销周期由原先的14个工作日缩短至即时报销。截至目前,共有3.62万人次享受到联网结算的便利,其中门诊联网结算3.42万人次,住院联网结算1943人次。 新农合为看病减了负 昨日,记者在刚落成一年的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前来就诊的患者络绎不绝。这个占地1.1万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目前岛城最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55岁的王正祖是崂山中韩街道居民,一年多来,已经是第三次住进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内科病房。“我感觉在这住的比在家都舒服。”坐在病床上的王正祖告诉记者,这里的空气比大医院好,医护人员比大医院热情,房间也比大医院宽敞舒适,他从大医院做完手术后,仅隔了两天,便主动要求转到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 “我们这些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在这住院报销比例是75%,比在青医附院、市立医院这样的三级医院报销比例高20%。”王正祖说,这样,他在大医院做完手术后,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治疗,不仅花钱少减轻负担,心情也变得更好。 门诊看小病也报销 根据全市要求,各区市新农合逐步开展了门诊统筹,即参合居民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上看小病,也可以按照比例报销一部分费用。“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家庭病床出诊费可以全部报销,门诊检查化验费和中医治疗费和中药费也可以报销一半。”崂山区卫生局局长臧学军介绍,现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门诊西药费和中成药费可以报销20%。 除了门诊报销,崂山区等区市新农合还确定了双向转诊制度,实施分级医疗,确定了社区医疗机构可转诊的上级医院,转诊病人可以享受补偿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5%的优惠政策,如果从二、三级医院转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减轻了参合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450万农民受益新农合 崂山区和黄岛区新农合筹资标准已涨到270元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自2003年建立新农合制度以来,全市累计募集资金16.9亿元,累计支出15.3亿元,基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累计有1204.7万人次从中获益,其中累计补偿万元以上的有20639人次,平均住院补偿比由2003年的27.43%提高到目前的49.87%,在全市人均筹资仅有161元的情况下,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参合农民的看病就医负担。 新农合筹资标准从试点之初的每人30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最低150元,其中,崂山区和黄岛区新农合筹资标准已涨到270元了,城阳区和五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今年也分别上涨到了220元和150元,住院和门诊报销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参合人数由试点之初的不到300万人增加到目前的449.94万人,参合率提高到99.9%,村庄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的参合积极性越来越高,提前2年超标准完成国家深化医改目标;新农合基金筹集量逐年增加,基金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的受益程度和受益率逐渐提高。 岛城新农合要地方立法 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设起付线 日前,青岛市14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草案)》。为新农合进行地方立法,在国内同类城市尚无先例。 青岛市卫生局局长曹勇介绍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以来,农民的经济负担得到减轻,但新农合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筹资标准偏低,尚未建立起稳定的筹资长效机制,以及对定点医院的监管缺乏力度,参合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条例(草案)》提出新农合医疗基金的筹资额度和筹资比例,以及报销比例。新农合医疗基金实行政府补助、个人缴费、集体扶持相结合的筹资方法,政府补助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定比例分担;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筹资标准的20%。新农合医疗基金筹集标准应逐年提高,至2012年,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0元的标准。 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设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予以补偿,平均补偿比例不得低于60%。《条例(草案)》提出,参合农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补偿;特殊病种的门诊费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比例应当明显高于其他医疗机构。新农合医疗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应当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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