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消保委共受理了有关预付式消费卡的投诉400多起,平均每天一起投诉。昨天,市消保委通报了我市预付式消费卡调查活动情况。 两大行业问题多 据介绍,为深入了解我市预付式消费卡现状,及时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8月到10月,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预付式消费卡消费调查活动。 市消保委通过研讨座谈、消费体验以及发放3000份调查问卷 七成经营行为不规范 调查显示,72.76%的经营者仅以简单登记证明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服务质量、消费次数、价格、所剩余额、收费凭证等资料信息不完整,单方、任意更改交易条件的违约行为较为普遍。经营者对如何退卡、转让、补办等关乎消费者权益的关键事项,以各种借口回避不答或者含糊其辞,甚至根本不予提及。 69.82%的受访者表示经营者利用合同内“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等规定设置障碍,限制消费者权利;46.63%的受访者表示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金额;33.63%的受访者遇到经营者“使用期限届满余额不予退还”的变相强制交易行为。此外,商家迁址、转手、倒闭致预付卡无法继续使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一半商家夸大其辞 调查显示,51.58%的经营者办卡时存在发布虚假广告、夸大产品或服务效果的行为;40.84%的经营者不按承诺提供服务;32.86%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不符合国家卫生、生产标准的产品或服务;32.23%的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服务,未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34.91%的经营者没有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价格表,20.12%存在实际收费超出公示价格的现象;34.70%的经营者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方式,30.43%收费后不出具任何收费凭证。 (陈勇 孙海明) 年底前出台规范文本 昨天,市消保委有关人士介绍,由于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行政监管还存在一定空白,导致了这一领域的问题频发。 消费者呼吁出台范本 市消保委将建立消费警示、提示制度,揭露不法经营行为,使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保护自身权益。同时,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行业的社会监督,对夸大宣传和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在本次调查中,76.34%的被调查者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推行平衡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示范合同文本。根据消费者的意愿和呼声,市消保委将以美容美发、健身行业为试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预付式消费示范合同文本;通过各媒体就示范合同文本条款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示范合同文本。 建议给预付卡上把锁 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发卡行为任意性强,缺少必要的监督,消费纠纷有时无法可依。市消保委建议相关立法部门能够出台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法规,限定预付式消费卡发售主体,如设立对企业主体的登记备案、申报制度和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发售主体的质量。其次是建立预付式消费中的付费管理制度,可通过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例如支付宝、银行代管的方式,防止经营者突然卷款而逃。有关部门还应建立经营者个人信用档案,不定期公布经营者个人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是否可以发售消费卡准入的依据。 (陈勇 孙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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