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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门前三包制成为历史 新管理条例酝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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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05 15:53:08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晚报讯 市政府日前组织对现行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已经施行24年之久《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因诸多方面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此次也在清理之列。

    “门前三包”有难度

    在《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废止原因进行说明时,市法制办指出,“门前三包”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已经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专门环境卫生服务公司负责

。此外,《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市整顿市容办公室等部门已经不存在。按照原本的《管理办法》,业户们应当“各扫门前雪”。但是,大多数业户无动于衷。由于对责任单位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门前三包”制度实施起来难度挺大。

    经营业户屡屡违规

    李沧区城管执法局监察科负责人说,根据现行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要管护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制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现实的情况是,不少责任单位达不到管理办法的要求,尤其是一些个体工商业户。 “比如,不少饭店将肥皂水、盐水、油水直接倒在绿化带里,我们还发现一些洗车行、修车行的污水直接排放到绿地。 ”

    按照管理办法,责任单位有义务制止乱贴乱写乱画行为,维持责任区的清洁。但贴小广告者大都趁天黑或赶早出没,加上有些直接喷刷的小广告确实难以清理,仅凭责任单位的力量还难以制止乱贴乱画。

    至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责任单位要制止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建棚厦”等行为,实施起来难度更大。 “我们在执法中发现,乱摆乱放的违法者中,不少就是经营业户,也就是所谓的‘三包’责任单位,这当中有矛盾的地方。 ”

    新“办法”正在酝酿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邓云锋介绍说,目前,《青岛市市容环境与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已经调研完毕,争取明年提请市人大审议。与原本的《管理办法》相比,新《管理条例》在主旨和精神上不变,倡导责任单位(包括临街业户)维持责任区域内的卫生、秩序、绿化等,虽然取消了“三包”的说法,但相关的条款更加细化。比如,新《管理条例》中将增加违反规定的处罚、处理及教育措施,并规定市民如果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依法举报。 (记者 王萌 芦智峰)

    相关链接 何谓“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将担负的市容环境责任三包。主要任务包括:

    ●“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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