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周边不准乱“动土” 我市相关法规11月1日正式实施 晚报讯 市政府前天就地铁工程沿线用地的控制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的情况。据了解,到年底前,地铁一期22个车站将全部动工,《青岛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管理办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根据批复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设立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用地控制保护区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 参照国家规范和广州、南京等地的立法经验,我市设立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主要考虑到地下线产生的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地上线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区间线路、车站建筑与城市其他建筑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同时根据轨道交通工程实施要求,预留一定的施工场地。 根据规定,在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爆破、基坑开挖、桩基础施工、顶进 、锚杆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许可时,应当书面征求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的意见,未经批准,不得在轨道交通用地控制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建设活动。 《青岛市轨道交通用地控制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 芦智峰 实习生 雷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