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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邓云锋局长网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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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14 17:02:2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做客民生在线 (摄影记者 周琦)

    恭喜8财 邓局长

    您好,就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在衔接上有点问题,想请您解答一下。

    1、物业在小区管理中,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由执法局来执行?比如,小区走廊乱堆乱放,造成储藏室门被堵,让物业来清理一下,物业说没有执法权,要执法局来解决。

    2、小区物业负责基础管理工作,能否采取审批许可形式,由小区物业进行处理?比如,小区走廊乱堆乱放,造成储藏室门被堵,小区物业将情况报执法局审批后,然后对杂物进行清理,并处理。

    3、小区物业管理,因没有执法权,在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缺失,业主认为物业部作为,但是小区物业认为自己无执法权,将问题报至执法局,但是迟迟得不到解决。因此造成了很多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其实我认为,业主、物业、执法局,目标都是一致的,就是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能否就建立一个沟通平台,将问题公示出来,业主、小区物业、执法局,三方就问题如何解决以及进展程度做出说明,以化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邓云锋 这位网友您好。您提的第一个问题,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也无相应的强制措施,只能通过说服教育等手段解决。第二个问题,城管执法部门没有行政审批权,此类问题应由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第三个问题,小区物业公司只是没有行政处罚权,但其受业主委员会委托可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关于业主、物业、执法三者之间建立一个沟通平台,区执法部门将与相关各方探讨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留言板 现在的城管只有领导检查工作时才出现在路上,平时根本就见不到其身影,只拿钱不干活。几年前还能见到,现在这些年都在坐办公室了。现在路的人行道上到处停占步行路,路上溜狗的成为一大害,应该城管来管,为何不作为?

    邓云锋 这位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城管执法人员主要承担对市容环境卫生、人行道停车、违法建筑、户外广告设施、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工作,涉及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需要执法人员每天巡查城市的各个路段,而不能像交警一样站在重点区域、繁华路段指挥交通。

    (2)人员少原因。目前我市城管执法人员共有1751人,近几年因城市人口的迅猛增加,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增加,给城市管理带来巨大压力,由于人力的不足,执法工作遭到了种种尴尬。以市北区为例,该区共有城管190人,设22个中队、4个科室,除去区局机关30人外,平均每个中队只有7人,再除去内勤、调休人员,每天每个中队只有4、5人工作。由于区域广、人员少,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除五四广场、栈桥等前海景区坚持步行巡查外,日常工作中我们多采取以车代步、乘车巡查的方式开展执法管理工作。

    (3)其他原因。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管下街道以后,城管执法机关在履行法定“9+1”职能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又把很多职能外的工作交给城管来做,如强制拆迁、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等,致使城管机关管理职能增多细化、执法职权扩大,承担任务日益繁重,执法人员超负荷工作,这也是几乎见不到队员的一个原因。

    (4)下一步的工作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素质,切实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今年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城管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在全市核心区域、重要路段设置执法文明形象岗,并于4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文明执法形象岗工作。目前十二个区(市)局在本辖区核心区域、重要(繁华)路段共设置了24处文明执法形象岗,每处文明执法形象岗均设两名执法人员执勤,且在该岗的显要位置必须停靠一辆喷有城管执法统一外观标识的执法车辆,凸显城管执法形象,并把发现、制止、协助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与展示城管执法形象、为群众提供热情服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规范设置的同时,我们主动加大了队伍纠察力度,认真抓好对文明执法形象岗的执勤区域、人员、时间、工作职责、着装、车辆停放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以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和为民执法的精神风貌,来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的社会美誉度,为创建和谐城管、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5)对于养犬管理,目前由公安与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行使管理职能,对涉及在公园、广场等禁止携带犬只的区域,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对人行道停车问题,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开辟新的停车空间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纠正人行道停车违法行为,创造有序的城市环境。谢谢您的参与!

    市民小小 云霄路周边,奥运期间违章房已全部拆除,去年又重新盖起。我们已向市南城管反映多次,市南城管互相扯皮,违章房主竟然公开吹嘘,已摆平城管,请问局长先生,他们是办好手续?还是公职人员徇私?

    邓云锋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云霄路违章房的问题我将责成市南执法局到现场进行调查落实,如确属违章建筑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处理,坚决予以拆除。

    问天阁主人 溪谷美寓北区跟东亿热电中间的地方建了两个平房,不知道是不是违法建筑,看起来挺别扭的,另外在新开通的同安路东侧,东亿热电二期南侧,溪谷美寓南区东侧一片建筑,还有干混凝土的,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审批,把好好的金岭山给挖的不像样子了。

    请局长大人给给看看。

    邓云锋 这位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溪谷美寓周边建筑是否违法的问题,经崂山执法局调查:溪谷美寓北区与东亿热电三间的两排平房原系溪谷美寓小区施工临时用房,该小区竣工后,上述平房一直处于施工临时用房,该小区竣工以后,上述平房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因平房所处位置属中韩街道李家下庄集体土地,该社区已被列入“崂山区2010年拆迁计划”,该社区于2010年6月份将两排闲置平房进行了修缮,待社区整村回迁后,社区将自行将上述两处平房予以拆除。另当事人反映的同安路东侧建筑问题,崂山执法局执法人员前期进行过调查了解,其所反映的混凝土搅拌站和海英诺公司均属正规企业,其所在位置均属中韩街道李家下庄社区集体土地,都与该社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属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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