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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炒房叫停 部分购房者或被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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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10 14:48:19 济南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记者昨天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进行了报道,引起各方关注,新政策对济南市民购房和楼市走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就此请相关人士进行了解读。

    多数原有政策继续执行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自2008年以来,济南市先后多次出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除首付比例进行重大调整外,此次调整还包括:其一是此前政策规定,本人及配偶尚有商业贷款余额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余额不

用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中扣减,此次则需扣除商业贷款余额;其二是此前政策允许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缴存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此次不再允许将担保人缴存额合并计算;这都可能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此外,新政策规定,单身职工或配偶未缴纳公积金的,可将一名愿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缴存额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但在该笔贷款还清前,共同还款人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该人士介绍,除上述调整外,此前其他政策继续执行,主要包括:济南市区最高贷款额度仍为50万元,章丘、平阴、济阳、商河最高 40万元(含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男性还款年龄至65周岁,女性至60周岁;5年(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33%,5年以上为3.8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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